為規範電力業務許可維護電力市場秩序,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電力監管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電力業務,應當按照《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的條件、方式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 除電監會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不得從事電力業務。
本許可所稱電力業務,是指發電、輸電、供電業務。其中,供電業務包括配電業務和售電業務。
本許可所稱電力業務,是指發電、輸電、供電業務。其中,供電業務包括配電業務和售電業務。
為規範電力業務許可維護電力市場秩序,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電力監管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電力業務,應當按照《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的條件、方式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 除電監會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不得從事電力業務。
本許可所稱電力業務,是指發電、輸電、供電業務。其中,供電業務包括配電業務和售電業務。
2012年9月5日,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以電監資質〔2012〕47號印發《電力業務許可證註銷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電力業務許可的撤回、撤銷,電力業...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通知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電力業務許可的撤回、撤銷第六條取得五級承裝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承擔10千伏以下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 第十條取得三級承修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分類與分級 第三章 申 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總體要求,進一步發揮電力業務許可證在規範電力市場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就電力業務許可證頒發管理有關事項通知。
發布單位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 失效日期 檔案來源電力監管條例,是為了加強電力監管,規範電力監管行為,完善電力監管制度而在2005年2月2日國務院第80次常務會議通過,2005年2月15日國務院令第43...
檔案全文 國務院令為了加強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管理,維護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的市場秩序,規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行為,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國家...
辦法簡介 辦法頒布 內容細則 附表國家能源局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質管理中心),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成立於2003年11月。於2013年3月據《國務院關於...
職責 領導 設定電力市場運行機制 是指電力市場的運行的模式和規則。在電力工業中引進競爭、建立電力市場,成為現實的需要。在一些國家,為了驅動電力工業進入市場,促進競爭,在...
簡介 美國電力市場運行機制 電力市場中發電廠的運行機制 電力市場中用戶的運行機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32號,由溫家寶總理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監管條例》已經 2005年2月2日國務院第80次常務會議通過,已予公布,自20...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監管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監管機構 第三章 監管職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是生產許可證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為保證產品的質量安全,由國家主管產品生產領域質量監督工作的行政部門制定並實施的一項旨在控制產品生產加...
適用範圍 具體內容 法律法規 簡化程式 檢測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