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方案
2001年10月,中國電信南北拆分的方案出台。拆分重組後形成新的5+1格局,包括了中國電信、中國網通、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鐵通以及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公司。
兩大原則
一是中國電信長途骨幹網將按照光纖數和信道容量進行分家,其中北方十省與網通、吉通合併後的中國網路通信集團公司占有 30%,南方和西部21省組成新的中國電信占有70%。
二個原則是本地接入網將按照屬地原則劃分,即北方十省的本地網資源歸中國網通,南方和西部21省的本地網歸新的中國電信。另外現網通在南方的分公司將繼續存續,而新的中國電信也被允許到北方發展業務,這次重組暫時不涉及移動業務,而在重組過程中吉通公司消失。
2004年初,國務院正式決定,鐵通由鐵道部移交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管理,並更名為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國有獨資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獨立運作。至此,終於形成了電信六強爭鋒的局面並保持至200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