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在當今的法國社會學界,布東與皮埃爾·布厄迪(Pierre Bourdi-eu),阿蘭·杜海納(Alain Touraine)和米歇爾·克羅齊埃(Michel Crozier)分庭抗禮,平分秋色,形成了當代法國社會學的四大流派。
雷蒙·布東是法國社會學方法研究所所長,長期從事社會學方法論的研究,著有《社會學方法》(1973)、《社會的邏輯》(1979)等。
理論
雷蒙·布東認為,在社會科學領域存在著3種認識方法:
經驗的認識方法。它忠實地描述社會的進化和變遷,而不是去尋找所謂歷史的規律和斷裂;
實驗的方法,也可稱為自然法則的認識方法。它試圖確定歷史和現實中的趨向、周期規律和因果聯繫,即尋找人們常說的巨觀規律和結構規則;
假言演繹的認識方法。即從假設出發演繹出結論,運用“模式”來解釋、說明和理解現實。在布東看來,前兩種方法屬於傳統的方法,而假言演繹的模式方法是近幾十年經濟學、社會學、人口學等學科最通用的方法。模式並非形上學的抽象,它可以幫助人們有效地理解現實;模式也不是預測的工具,人們不應指望模式會支配社會的變化。
著述
80年代以來,雷蒙·布東挑起了關於現代社會學基本方法論方面的個體分析方法和整體分析方法的爭論,他重新解釋韋伯的個體分析法,與西方社會學界盛行的結構主義方法和功能主義方法相抗衡。著有《社會學的方法》《意識形態》《社會的邏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