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背景
國發2011(41)號文《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公布後,零碳中心牽手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推出零碳信用置換系統,採用千克乃至克的電子碳減排計量數據為基本單位,旨在為所有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提供方便、快捷、低償的小額碳減排量交易及碳中和服務。
系統原理
1、聚沙成塔
聚集減排企業產生的無法直接交易的小額碳減排量,儲備經核實的Vers自願減排量,為系統順利實現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個人與個人間的碳減排數據置換,創造必要條件。
2、化整為零
將現行交易機制中碳減排量、碳信用、碳排放權的單位噸(t),分解為小至kg乃至g計的數據,滿足企業與個人小額自願碳減排與碳中和的日常需求,促進減排生活化、低碳常態化,催生低碳生態商圈。
3、碳權前置
零碳信用寓意深刻,零碳是一種理想狀態,零碳信用則是企業與個人追求零碳理想過程中的自律,是對未來低碳生活的信用承諾。
零碳信用置換系統的數據單位是碳信用,所以必須嚴格界定碳信用的來源與出處,才能確保其在碳交易市場的合法性,從而避免出現牟利機構以碳減排、碳信用為名兜售虛擬積分的炒作行為。
將碳信用數據前置於產品定價環節,是企業對社會承諾自願減排的標誌,這與事後追究生產企業碳排放責任的消極做法有著本質不同 。
實現路徑
1、平台收集經核實的Vers自願減排量,儲備於有合法資質的排放權(環境)交易所。
2、平台設計針對個人行為的PCDM規劃,按國際慣例獲得減排量,亦充入儲備賬戶。
3、平台會員企業接受專業碳盤查並經第三方核證產生減排量,可向平台申請置換。
4、平台會員企業根據自身產品碳排放特點及其定價策略,將持有的碳信用進行分解,附著於產品並進入流通。
5、消費者購買上述企業附有碳信用條碼的商品後,藉助IT技術得到企業碳信用的等價轉移。
6、消費者將獲得的碳信用用來換領低碳禮品或為自己的碳排放活動進行碳中和。
7、由此,企業與個人的減排行為均得到價值兌現,低碳消費群體行使終端話語權對企業自願減排形成倒逼,低碳生產方式、低碳生活方式同步得到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