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陽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一)研究和擬定縣級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計畫和規定,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縣領導後勤生活保障和重要公務活動的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機關職工食堂的服務、協調、管理等工作。

主要職責

雲陽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事務管理的方針、政策,擬定縣屬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基建計畫,統籌建設縣級機關用房;統一調配和管理縣級機關辦公用房,負責全縣重要政務以及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公務接待工作。
雲陽縣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能職責:
(一)研究和擬定縣級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計畫和規定,並組織實施。研究和擬定縣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部門搞好縣級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制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行政辦公用房建設項目審核、計畫、建設監管;負責辦公用房和辦公區建設的規劃編制、權屬登記、使用調配。
(三)負責縣級黨政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鄉鎮機關公務車輛的編制、配置、更新、調配、監督管理及相關手續的辦理;負責機關公務車輛的定點加油、定點保險和定點維修的管理;負責公務車輛的牌證管理和政務用車統一調度工作。
(四)負責全縣機關節約能源專項規劃、能耗定額、統計平台、信息報送和日常監督管理等工作。大力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二是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三是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五)協助全縣重要會議、重大慶典活動的籌備和服務工作,統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經費。
(六)負責對本縣機關後勤事務和政務接待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推動後勤服務單位的改革和發展;協同人事部門搞好縣級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後勤人員和政務接待人員的崗位、技術培訓考核考評工作。
(七)按規定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相關具體制度和辦法,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等工作。
(八)負責縣“四大家”綜合辦公區域的後勤、物業管理、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並協助做好政務接待、全縣大型活動、重要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
(九)負責市民文化活動中心綜合協調管理等工作。
(十)負責縣領導後勤生活保障和重要公務活動的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機關職工食堂的服務、協調、管理等工作。
(十二)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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