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二、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全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行業部門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縣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五、協調煤炭工業管理部門的安全工作,參與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組織的對煤礦較大以上事故的處理。
六、承擔工礦商貿企業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七、督促工礦商貿行業落實安全生產措施、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八、負責組織縣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九、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十、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
十一、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二、督促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推廣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及有關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辦公,負責機關文秘工作,組織起草重要檔案、重要會議報告;組織擬訂工作計畫和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督促檢查有關重要會議、重要活動的籌備組織和領導批示落實情況。負責機關值班、事故舉報、對外聯絡接待等行政事務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機關電子政務套用工作;負責聯繫、推動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建設工作;負責保密、檔案、文電、文印和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接收、處理工作,調度跟蹤事故搶救情況;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調度、統計工作,定期提出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報告;負責分析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和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承辦縣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非煤礦山監管科
監督檢查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監督檢查非煤礦山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和有關人員安全資格持證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職責範圍,監督檢查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依法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和監督非煤礦山的安全評價工作;按業務範圍參加調查處理較大以上事故;參與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職業健康監管科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制度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依法組織、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煙爆危化監管科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及相關行業的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按照職責範圍,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及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煙花爆竹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價工作。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及相關行業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和有關人員安全資格持證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按業務範圍調查處理較大以上事故;參與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其所屬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人民政府決策情況;在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對駐在部門黨組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實行監督的責任;協助駐在部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的責任;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其所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督促、協調駐在部門研究制定本系統、本行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措施的責任;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領導信息
一、黨組書記、局長張邦軍:主持安監局和局黨組全面工作;分管紀檢監察、黨建、黨風廉政、財務、人事、年度目標考核工作;全面負責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二、黨組成員、副局長余順友:分管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及移民、老幹部工作;負責煤礦、建設、工商貿、質監、地質災害、教育、食品藥品、文化旅遊安全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三、黨組成員、副局長鬍湛明:分管煙花爆竹、安全與保險業互動、職業衛生、行政審批、宣傳、精神文明、群團、計畫生育、信訪穩定、綜合治理及“平安雲陽”建設、招商引資、扶貧、禁種鏟毒工作;負責交通、交管、運管、農機陸上交通安全和消防、林業安全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四、黨組成員、副局長鬍國民:分管機關、行政執法、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應急救援、法制建設工作;負責交通、海事、港航、漁政、水務、市政和涉水鄉鎮(街道)水上安全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向信云:因外借市移民局工作,外借期間暫不分管工作。
六、主任科員(享受副處級待遇)唐遠森:負責局機關支部、工會工作;協助副局長鬍國民開展行政執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