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夢縣財政局
教科文股負責制定事業性單位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農業股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管理扶貧等政策性支出專項貸款貼息;管理農業企業財務;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協助商貿股管理分管部門的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業務。 社會保障股參與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全縣社會保障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
隸屬
2005年,雲夢縣財政系統有幹部職工265人,其中,局機關124人,鄉鎮財政所141人,設有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1個正局級單位,內設財政監督局、國庫集中收付中心2個副局級單位及辦公室、綜合計畫股、預算股、國庫股、科教文股、行政政法股、農業股、社會保障股、行政國有資產管理股、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股、政府採購辦公室、經濟建設股、商貿股、金融股、企業股、會計股、人事監察股17個股室,下轄城關鎮、倒店鄉、曾店鎮、義堂鎮、吳鋪鎮、胡金店鎮、清明河鄉、伍洛鎮、沙河鄉、隔蒲潭鎮、下辛店鎮、道橋鎮12個鄉鎮財政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研究財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規範性檔案;管理財政信息、負責財政宣傳工作;負責督辦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負責局機關各項經費的預決算工作;擬訂相關財務管理辦法;監管局機關國有資產;負責安全保衛,環境秩序,交通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審核縣級各部門制定的涉及財政、稅收條款的規範性檔案,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國家賠償資金的管理;組織全縣財政系統幹部法制培訓、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和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審核地方稅收減免、退稅、先征後返等方面的工作;負責稅收資源的普查統計分析工作。制訂落實全縣財政科學研究計畫,完成部、省、市下達的財政科研協作課題和重點課題研究任務,促進財政科研成果轉化套用;圍繞財政改革和財政工作開展宣傳;指導全縣財政系統科研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民眾性的學術活動。綜合股
編制中長期財政收支規劃;會同物價部門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審核申報及收費標準的核定;對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及其票據進行管理;管理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業務;負責彩票監管;進行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預算股
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匯總年度地方預決算;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負責縣級財政周轉金的清理整頓工作;匯總審定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編制縣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負責縣級對鄉(鎮)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指導地方預算管理工作;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事宜。國庫股
提出並擬訂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縣級財政資金調度;匯總批覆縣級部門決算,編制縣級財政總決算;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統一管理縣級財政的銀行開戶;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行政政法股
負責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擬定工作;負責擬定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修訂行政單位財務制度;負責外事財務制度的擬定;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部門預算編制需考慮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擬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教科文股
負責制定事業性單位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經濟建設股
負責與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研究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農業股
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管理扶貧等政策性支出專項貸款貼息;管理農業企業財務;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協助商貿股管理分管部門的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業務。社會保障股
參與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全縣社會保障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企業股
參與全縣產業政策的研究工作;組織指導制定及修訂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各項制度;組織實施國有資產權屬的界定、登記和轉讓;負責縣級直接管理企業的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監繳國有資產收益,並提出國有資產預算編制草案;負責監管縣級直接管理的國有企業(教科文股和農業股分管企業除外)財務,管理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負責辦理縣級工交企業虧損補貼和稅收返還的具體工作;歸口管理和分配縣直企業下崗職工補貼資金。商貿股
參與管理國有商業、糧食、供銷社、文教、外貿等企業及事業單位財務,擬定有關財務管理辦法;研究擬定全市糧食產銷財政政策;管理全市糧食風險基金;管理市級糧、油、肉類、食糖、化肥、農藥等重要生產生活資料儲備資金;管理全市軍糧供應補助資金;組織協調督辦全市糧食、國有商業及供銷社系統財務政策性虧損掛帳處理工作;管理省下撥和市級副食品風險基金及文教企業專項補貼;研究擬定全市財政扶持出口政策,管理兌現出口獎勵、貼息資金,負責管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及省下撥的其他扶持出口資金;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部門預算意見,負責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的執行,管理分管部門(單位)國有資產。金融股
負責辦理縣人民政府外債的有關事宜;編制和執行外國政府貸款,統借統還外債的還本付息年度預決算;負責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在雲夢縣的有關業務往來,參與簽訂貸款協定的磋商談判;負責地方性商業銀行等機構國有資產的管理和財務監管工作。政府採購辦公室
收集、統計和發布政府採購信息;審查進入縣級政府採購供應商資格和中介組織取得政府採購業務的代理資格;擬定縣級政府採購目錄和公開招標採購範圍的限額標準;編制縣級政府機關年度採購計畫草案;處理政府採購的投訴事宜;辦理縣級政府採購的其他事宜。會計股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和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貫徹會計法規和制度;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股
負責制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和辦法,檢查監督執行情況;對縣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履行出資人職責;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增值保值指標體系;建立健全以“授權經營”為主體的國有資產營運機制;按規定對產權代表進行經營業績考核並根據業績情況進行獎懲;擬訂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措施、制度和辦法;研究制定國有股權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國有資本金的編制和執行方案;組織實施國有資本金權屬的界定、登記、劃轉、轉讓、糾紛調處等;負責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提供有關信息;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清查統計、糾紛調處,對管理範圍內的產權變動進行審批;參與投資企業、事業單位改制政策和方案的制定,對改制過程中的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資產處置、產權轉讓等進行監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股
擬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有關政策、制度和辦法;制定並發布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標準、指標、方法和評價規程,負責對指標的分析利用等工作;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體系,會同有關股室組織實施對部門預算中財政基本支出、項目支出等財政性資金使用績效的評價工作;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購置、處置與配置的統一管理;組織監繳“非轉經”占用費收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決算報表數據的分析,提供加強管理的政策建議;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統計報表,並負責報表審核、匯總工作;統一發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及會計核算的信息。人事監察股
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鄉(鎮)財政所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幹部職工的工資調整;辦理幹部任免調配手續;調查研究全縣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指導全縣財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黨務工作,督辦局黨總支決議事項;負責局機關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教育;負責財政系統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全縣財政系統實施有關財政監督的政策、法規和制度及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做好內部財務定期審計和幹部異動審計工作;加強系統勤政廉政教育,搞好廉政建設;處理黨員幹部的違紀案件和上級轉辦案件的查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