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根據工作需要,省運管局內設14個業務處室:
(一)黨委辦公室
1.負責局機關黨務、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綜治維穩以及幹部職工政治思想、政研會工作;
2.指導全省運管系統黨建、紀檢監察、黨風廉政、道路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幹部職工政治思想工作;
3.負責局黨委、紀委發文的核稿、送簽、編號、用印及電子公文傳輸等工作;
4.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行政辦公室
1.負責文秘、政務信息、信訪、檔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2.負責組織重要會議,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和全省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
3.負責局發檔案的核稿、送簽、編號、用印及電子公文傳輸等工作;
4.負責省局綜合協調、檢查、督促和公務接待工作;
5.負責局機關辦公設備、辦公用品的採購、管理、發放工作;
6.負責局機關安全生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7.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工作;
8.負責全省運管系統公務車(含稽查專用車輛)的管理工作;
9.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組織人事處
1.負責局機關幹部管理、勞動工資、人員調配、機構編制、公務員管理、社會保障、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
2.負責局機關職工教育培訓、人才、外事、僑務、統戰工作;
3.負責局機關黨團組織工作;
4.負責全省運管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含運政協管員)進出管理工作;
5.負責全省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工作;承擔全省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機動車維修檢測從業人員及相關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考試、發證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政策法規處
1.負責全省道路運輸行業法律法規、政策研究,起草綜合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劃、立法和協調工作;
2.負責道路運輸法律、法規的宣貫及全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執法人員培訓工作;
3.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有關綜合性道路運輸法規、規章和檔案的彙編工作;
4.負責全省道路運輸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5.負責省局相關法律事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等工作;
6.負責新聞宣傳工作;
7.指導全省道路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綜合 處
1.貫徹執行《會計法》、《預算法》及國家其他有關財經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全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和編制全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年度財務收支預決算並監督執行;
3.負責指導全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財政預算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全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票、證、牌管理及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道路運輸價格的制定和監管工作;
5.負責全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資產管理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政府採購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客運管理處
1.負責道路旅客運輸行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服務規範的組織實施;制定道路旅客運輸管理相關制度;參與編制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場行業發展規劃;
2.負責跨省、州(市)客運經營、班線經營、旅遊客運經營的行政許可工作;
3.負責全省班線客運、旅遊客運、農村客運和客運站等行業管理及客運站建設工作;
4.組織旅客運輸應急運力保障工作;
5.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客運價格的制定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貨運管理處
1.負責道路貨物運輸行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服務規範的組織實施;制定道路貨物運輸管理相關制度;參與編制道路貨物運輸及貨運站(場)行業發展規劃;
2.負責全省道路貨物運輸和汽車租賃、貨運代理、貨運信息、貨運配載、倉儲理貨、搬運裝卸等道路貨物運輸相關業務的行業管理工作;
3.負責全省貨運站(場)建設和行業管理及運管系統的基本建設工作;
4.組織貨物運輸應急運力保障工作;
5.負責全省交通戰備應急運輸組織工作;指導全省交通戰備應急運輸隊伍建設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 車輛技術管理處
1.負責機動車維修、綜合性能檢測行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服務規範的組織實施;制定機動車維修、綜合性能檢測管理相關制度;參與編制機動車維修、綜合性能檢測行業發展規劃;
2.負責全省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工作;機動車維修、綜合性能檢測行業管理工作;
3.負責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經營行政許可、本省客車生產企業中級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申請的受理和組織評審工作;
4.負責有關車輛技術管理、機動車維修和檢測的國家及行業標準的宣貫工作和機動車維修、檢測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及負責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的起草和修訂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 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處
1.負責國際道路運輸行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服務規範的組織實施;制定國際道路運輸管理相關制度;參與編制國際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
2.負責全省國際道路運輸的行業管理工作;
3.負責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班線經營行政許可;
4.組織實施政府間汽車運輸協定;負責外商投資道路運輸行業相關工作;
5.指導和協調邊境口岸的國際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駕駛員培訓管理處
1.負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服務規範的組織實施;制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相關制度;參與編制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發展規劃;
2.負責全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省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實施巨觀調控;
3.督促貫徹執行交通運輸部駕駛培訓教學大綱、教學計畫;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一) 公共客運管理處
1.負責城市客運(含公共汽車、出租汽車、軌道交通)行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服務規範的組織實施;制定城市客運管理相關制度和辦法;參與編制城市客運行業發展規劃;
2.負責全省城市客運(含公共汽車、出租汽車、軌道交通)的行業管理工作;
3.指導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對轄區內城市客運經營者及從業人員行業培訓和教育;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二)信息中心
1.負責全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2.負責全省運管系統科技項目管理工作、計算機運用、科技成果推廣、對外技術合作和交流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道路運輸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
3.負責全省運管系統電子政務和省局入口網站的技術支持工作及全省運政廣域網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4.負責全省道路運輸行業統計工作,監測道路運輸市場分析運行情況,指導監督全省道路運輸行業統計執法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三)安全監督處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指導、督促、檢查全省道路運輸安全“三關一監督”工作;
3.參與全省道路運輸營運車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工作;
4.做好全省道路運輸行業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建立本行業重特大交通事故管理檔案;
5.負責全省運管系統安全統籌工作;
6.組織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四)稽查總隊
1.負責全省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制定全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稽查工作規範並監督實施;
3.負責全省道路運輸行業質量信譽(誠信)考核及年度審驗工作;
4.負責全省運管機構源頭治超的指導監督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資料
局長 :蘇永忠
書記 :江河雲
副局長 :熊偉
副局長 :王永清
副書記 :郭青華
副局長 :叢列
副局長 :吳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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