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市糧食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糧食流通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一)負責貫徹國家、省有關糧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制定全市糧食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定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糧食行業管理,推進企業改革,規範企業的經營活動,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扭虧解困,減員增效和實施再就業工程。
(三)負責綜合、分析、預測我市糧食產銷形勢、動態,提出我市年度糧食總平衡計畫;調查研究糧食生產、流通中的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為市政府決策提供糧食政策依據。
(四)負責並組織和指導國家定購糧、儲備糧和保護價糧的收購,落實國家敞開收購農民餘糧政策,協調農村糧政工作。
(五)負責全市國家定購糧、保護價糧、救災糧、進出口糧油的調撥、運輸管理和安全儲存管理;監督檢查國家和省級儲備糧的庫存數量、質量和安全。負責軍隊用糧的管理和供應。
(六)負責協調市內、區域間糧食產銷平衡、調劑,市區糧食調運及必要的潮糧疏散等。
(七)負責指導全市糧食系統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工作;監督檢查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並認真組織實施全市糧食財務會計制度,編制財務統計報告和會計預、決算。
(八)負責貫徹國家糧、油、鹽價格政策和質量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油、鹽產品質量監測和市場糧價監控,保障糧食有序流通。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順價銷售,協調建立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工作。
(九)負責研究制定全市糧食收購、儲存、加工的網點布局規劃;提出全市糧食倉儲設施建設規劃,指導協調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指導全市糧食系統重大科技開發、技術引進、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專門人才培訓,指導全行業的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安排局黨政會議,並負責催辦會議議定事項;籌備全局性大型會議,草擬糧食工作發展規劃、綜合性檔案;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史志、法律和文秘、檔案及印信管理工作;負責協助配合開展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服務;負責行政執法、政務信息、信訪、計畫生育、衛生、小車管理等具體事務管理;負責局外事活動安排和接待工作。
(二)綜合計畫科
負責研究提出全市糧油商品流通巨觀調控措施,制定全市糧油產需和收支平衡規劃,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地方儲備的建立和應急保障方案的運行;負責編制全市糧油流通和地方儲備糧的年度及中長期計畫,以及糧油購銷計畫的制定和組織實施、陳化糧有計畫的出庫實施,運輸計畫申報、督辦、實施;負責研究分析、預測糧油生產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糧油收購計畫;負責農村救災糧的管理、指導使用和發放;負責全市各軍糧站的管理及其它特殊用糧計畫;負責省、市儲備糧的庫存管理、輪換;受理、審核、匯總全市所有涉糧企業和個體業者的糧油統計報表,監督檢查糧食購、銷、調計畫執行情況和商品糧油庫存的管理情況,負責組織落實糧食的拍賣經營活動;全市糧食批發市場建設、糧油信息的建設與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糧油信息體系;負責全市轄內糧油價格變動情況的調查和預警監測,定期向國家和省糧食局上報價格變動和走勢情況;依法負責全市糧食收購許可資格的審核和認可,並預以監督、檢查和處罰;依法監督檢查全市涉糧企業和個體業者的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三)行業指導科
負責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的綜合協調、指導工作;負責全市糧油加工行業統計工作;負責糧食系統的科技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糧油、飼料等加工行業的發展規劃,組織生產技術交流,調整生產及產品結構,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組織企業參加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項目推介、產銷區合作、招商引資等;協助省糧食行業協會做好我市會員單位的管理及省級放心糧油企業的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