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十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勞動就業科 社會保障科

職 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統籌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基本政策和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區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區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全區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組織開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實施工傷預防和康複製度;建立全區農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六)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貫徹執行公務員考錄、考核、培訓、獎懲等方面的政策法規,組織實施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區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開展績效評估工作;承辦區政府管理的部門領導人員行政任免手續。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促進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參與區級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農村鄉土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貫徹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雙工作或定居政策。
(九)貫徹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制度的實施規範和仲裁規則,指導鄉鎮(街道)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處理所轄區域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人事人才科
工資福利科
勞動監察仲裁科
勞動就業科
社會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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