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牌縣交警大隊

雙牌縣公安局交通警察隊建立於1987年8月2日,他的前身是雙牌車輛監理站 。交警隊建立初期,辦公地點設在雙牌縣城紫金中路西側,14名幹警和縣交通局40多名職工擠在一棟簡易樓房裡辦公。交警隊占據辦公用房4間,面積約60平方米。

機構概況

1986年,國務院發出[1986]94號《關於改革道路交通管理體制的通知》,決定全國城鄉道路交通管理由公安機關負責,交通監理機構成建制地劃歸公安機關管理。

1987年4月29日,在省會長沙召開:全省城鄉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工作會議,省公安廳廳長李貽衡同志作主要講話。會議主要內容是貫徹落實國務院[1986]94號檔案精神,是交通管理體制改革後,第一次全省性會議。

1987年5月,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全省基本完成改制交接工作。

1987年8月,正式組建雙牌縣公安局交通警察隊,定編9人。行政上隸屬雙牌縣公安局領導,業務上由零陵地區公安處交警支隊垂直管理:

1989年9月,雙牌縣編委下文、同意建立“雙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關中隊,定編5人。到1991年底,交警隊共有幹警14人。

1994年1月,雙牌縣委,雙牌縣人民政府向省編委、省公安廳上報《關於增加雙牌縣公安人員編制的請示》。經批准,雙牌縣公安局交警隊幹警人數至2002年底增加到34名,其中以工 代警工勤人員8名,根據零編髮[1994]16號檔案交警隊行政級別升為正科級,更名為雙脾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內設機構為辦公室、安宣股、駕管股, 車管股,城關中隊、茶林中隊,打鼓坪中隊。

88年下半年,在縣城紫金北路征地約7畝,建三層二單元住房一棟,幹警人均 居住面積約30平方米, 1987年5月至1992年底,交警隊只有—台北京吉普車、一台湘江牌750邊三輪機車用於日常警務活動。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訂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糾正道路交通違章和指揮疏導道路交通,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

3、負責機動車輛的管理 ,對全縣機動車輛進行年度檢驗和牌證核發 ,負責全縣C型以上(含C型)機動車輛的初檢、落戶辦證和對機動車改裝、維修、報廢的審批手續。

4、負責對機動車輛駕駛員的教育、訓練和考試 ,辦理駕駛員考核 、發證、轉籍、異動手續,管理C型車以下駕駛員檔案。

5、宣傳交通安全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負責對車隊、安全聯組、駕駛員協會、安全學校、安全村的管理。

6、參與管理城鎮計程車輛,負責城市公共運輸線路和停靠站的開闢與調整。

7、組織實施交通警衛,公路上綜合執法, 依法對全縣道路交通進行路檢路查,參與處置突發事件。

8、參與城鎮交通標誌、標線、交通信號裝置等安全設施的設計和管理。

9、參與城鎮交通規劃,管理臨時占道,審批停車場所。

10、推廣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新技術和新設備。

11、負責交警隊伍的管理和建設,組織開展業務訓練和政治理論學習;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12、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縣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紫金北路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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