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雙流縣地方稅務局是1994年9月,隨著稅制改革、機構分設而在雙流縣稅務局的基礎上組建的,系成都市地方稅務局垂直管理機構,負責徵收管理雙流縣範圍內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個體工商業戶以及個人的各項地方稅(費)。
雙流縣地稅局機關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法制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綜合管理科、計算機中心。
雙流縣地稅局下設征管單位包括:第一所、第二所、第三所(辦稅服務廳)、東升所、黃水所、彭鎮所、空港所、白家所、華陽所、中和所、永安所、永興所、太平所、稽查局。
雙流縣地方稅務局成立以來,在縣委、縣政府及上級稅務部門的領導下,以“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時期治稅思想為指針,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為突破口,以隊伍建設為保證,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團結拼搏,銳意進取,使雙流地稅事業得到全面發展。1995年至2007年,雙流縣地方稅務局稅收收入以年均超過20%的速度持續、快速、穩定增長,連續十三對高年超額完成成都市地方稅務局和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為雙流的快速發展提供了充實的財力保障。同時也贏得了一系列榮譽,地稅局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各基層稅務所均被評為文明稅務所。
當前,雙流縣地方稅務局正以“三個代表”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創新為主題,以規範化為主線,全面推行信息化建設,融會貫通地做好“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狠抓稅收管理、納稅服務和隊伍建設三項任務,努力完成收好稅、帶好隊的總目標,為雙流“領跑西部、富民強縣”宏偉目標實現做出新的貢獻。
主要職責
雙流縣地方稅務局是雙流縣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稅務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2.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和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稽查;
3.依法監督檢查全縣各納稅單位和個人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4.結合本縣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實施強化稅收征管及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辦法和措施;
5.幫助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不斷充裕地方稅源。
機構設定
雙流縣地稅局機關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法制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綜合管理科、計算機中心。
雙流縣地稅局下設征管單位包括:第一所、第二所、第三所(辦稅服務廳)、東升所、黃水所、彭鎮所、空港所、白家所、華陽所、中和所、永安所、永興所、太平所、稽查局。
負責機關政務、行政管理、負責稅法宣傳、信訪工作。
法制科負責實施稅收執法權監督;負責稅務行政聽證、複議、訴訟、賠償工作;負責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
綜合稅收管理科負責稅收政策、徵收管理和涉稅諮詢;負責涉稅事項審批或報批。
徵收管理科負責地方各稅費的徵收管理,稅務登記、發票和辦稅服務廳的管理,以契稅為抓手的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科負責稅收計畫、會計、統計、票證管理。
人事教育科負責幹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訓。
監察室負責黨風、政風、行風監督、負責違法違紀行為查處。
第三稅務所負責稅款徵收;負責辦稅服務廳日常管理。
太平稅務所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
計算機中心負責全局信息化、軟硬體建設管理。
其他管理所負責轄區內稅收日常管理。
稽查局負責涉稅案件查處;負責涉稅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