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領導

集體領導是一種領導方式,是針對一把手一人說了就算數而言。集體領導就是大事、全局性的問題,如重要幹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都集體商定,而不是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

集體領導
【注音】jítǐlǐngdǎo
【釋義】是一種領導方式,是針對一把手一人說了就算數而言。集體領導就是大事、全局性的問題,如重要幹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都集體商定,而不是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規定:“凡屬方針政策性的大事,凡屬全局性的問題,凡屬重要幹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的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要關心全局工作,積極參與集體領導。”
“對於應當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事項而未經集體討論,也未徵求其他成員意見,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的,除遇緊急情況外,應當區別情況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黨的各級領導班子成員不遵守、不執行集體的決定,或未能按照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職責,給工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追究責任。”
同時該規定明確提出,“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黨的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領導班子成員在職責範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領導班子成員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維護和增強領導班子的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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