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監察委員會

隴南市監察委員會

隴南市監察委員會是由隴南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隴南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隴南市監察委員會 隴南市監察委員會

1月12日,市委書記孫雪濤與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祁葆中共同為隴南市監察委員會揭牌,標誌著隴南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

1月9日至12日,隴南市召開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祁葆中全票當選隴南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在人代會閉幕當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任命魏朝暉、張文芹、張建明為隴南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任命李世忠、劉鵬程、祁雲、何軍為隴南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新當選和任命的隴南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依法進行了憲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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