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
主要作用是蓋用障身以禦敵。如果是匕首一類:軍隊野外行軍生存之用,同時也是作戰時近身肉搏的備用武器。
如果是寬刃大刀一類:軍隊主戰武器之一。劈砍勇猛,威力大於橫刀。
而這種解釋正好符合:橫刀為兵士佩刀。即:皇宮士兵、衙役、捕快、守城站崗士兵、巡邏士兵所配之刀(類似現在警察交警的配槍,警棍),不難理解。所以橫刀多為70厘米~80厘米(這個尺寸在戰場作為主戰兵器有點威力不足),而100厘米的橫刀在唐書和日本古籍中稱為大橫刀,唐大刀。
記載
《唐六典》卷一六武庫令丞職掌條記載:刀之制有四,一曰儀刀,二曰障刀,三曰橫刀,四曰陌刀。儀刀:蓋古班劍之類,晉宋已來謂之御刀,後魏曰長刀,皆施龍鳳環。至隋,謂之儀刀,裝以金銀,羽儀所執。障刀:蓋用障身以禦敵。橫刀:兵士所佩之刀,名亦起於隋。《唐律疏議》卷八衛禁律“諸宿衛者兵仗不得遠身”〔疏〕議曰:兵仗者,謂橫刀常帶;其甲、矟、弓、箭之類,有時應執著者並不得遠身。宿 衛時,“橫刀常帶”,故而高宗對為千牛衛將軍的王及善說:“他人非搜辟不得至朕所,卿佩大橫刀在朕側。”可見橫刀為宿衛官兵的主要兵仗。府兵戰士自備橫刀,宿衛時常佩橫刀,唐橫刀是兵土普遍所佩之刀。
陌刀:長刀也,步兵所持,蓋古之斷馬劍。由此可見後世統稱的唐刀有四種,儀刀、障刀、橫刀都是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