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簡介
隆回縣人民防空辦室成立於2003年,正科級行政建制,實行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雙重領導體制,並接受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的領導。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既是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又是縣人民政府主管人民防空工作的行政職能部門。
辦公地點:縣政府大院二樓。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人民防空的基本戰略方案,編制全縣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家批准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參與審核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規劃;負責縣城民用建築結合修建防空地下室和單建人防工程的審批、施工管理、竣工驗收;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評審、論證、審批、指導、檢查工作;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三)組織城市防空襲方案編制、民眾防空組織(人防專業隊)建設和訓練、防空防災演習演練、疏散體系建設。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檢查督促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和其他保障的落實,負責發放防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人民民眾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
(四)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和信息化建設。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和信息化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督促保障全縣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負責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五)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根據國家制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對已建人民防空工程進行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
(七)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負責人防“兩費”的徵收,編制縣本級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八)承擔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利用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工程、民眾防空組織織等參加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
(九)承辦縣人民政府、縣人武部和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