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旅遊、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市旅遊、外事、僑務工作的制度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戰略和外事、僑務工作規劃,編制發展旅遊業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外事、僑務方面的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協調縣區旅遊、外事、僑務工作。
(三)制定國內旅遊和入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形象整體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推動國內外旅遊交流與合作;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四)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組織對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的申報、審核、覆核;負責國際、國內旅行社的申報、審核、年檢;開展旅遊星級飯店的評定和覆核工作;制定旅遊相關行業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
(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組織旅遊市場執法工作,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範和監管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六)協調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通過外事渠道促進全市經濟、科技、文化、社會各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參與對外招商引資和經貿活動。
(七)統籌辦理市級對外聯繫、交往和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名義舉辦的外事活動及其它涉外事務;辦理市級領導出訪的組織實施、參加外事活動的安排和市政府對外談判、簽約等有關事宜;會簽全市各部門、各單位報請省政府、市政府的外事檔案。
(八)管理全市公派出國(境)工作和對外邀請工作,審批或轉呈市委、市政府審批公派出國(境)任務;了解、檢查和綜合全市公派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訪情況,根據需要向市委、市政府匯報。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在我市境內的外籍人員並提供必要的指導和服務;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涉及外籍人員的有關事項。
(九)管理全市外事接待、禮賓工作。負責接待上級外事部門安排來我市訪問的外賓;接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邀請的外賓;指導、協調和協助有關部門和縣區做好外事接待工作和涉外事務;負責外國新聞單位和人員來我市採訪的報批、接待和安排,審核外國記者會見和採訪市級領導的申請。
(十)負責對外友好城市的聯繫、報批、締結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導本市有關縣區和單位與國外相應組織和機構建立友好關係;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僑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開展對海外僑胞及社團的宣傳聯絡和團結友好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歸僑、僑眷的情況,組織歸僑、僑眷開展聯誼工作。
(十二)綜合協調和管理旅遊、涉外、涉僑的安全事項,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推進全市旅遊、外事、僑務工作的信息化建設。
(十三)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組、市旅遊產業發展領導組及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具體負責機關黨務、會務、文秘、檔案、印鑑、人事勞資、機構編制、財務、資產管理、信訪、接待等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旅遊外事僑務信息化建設。
(二)旅遊管理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監管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維護旅遊者和經營者合法利益,處理旅遊投訴;負責景區、景點質量等級申報評定工作;負責經營國內、國際旅遊業務的旅遊社設立的申報、審核;負責旅遊星級飯店的評定、定點旅遊企業的管理;組織旅遊宣傳促銷;開展旅遊市場調查與統計;負責管理全市旅遊資源普查、統計、開發、利用、保護和旅遊設施建設;負責全市旅遊規劃的編制及對旅遊規劃的審定;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監管,參與重大旅遊應急救援工作;開展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三)外事僑務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全市重大外事僑務活動的禮賓接待和對外聯絡工作,統計、掌握全市外事接待情況;負責對外友好城市的聯繫、報批、締結和合作交流計畫的談判、實施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對公派出國(境)人員的審核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外國專家、外籍人員,協調和協助處理重大涉外事務;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境內的合法權益;加強與海外僑胞的聯繫與交往;組織外事僑務新聞報導;負責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四)紀檢組(監察室) 編制2名(含紀檢組長),職數1名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政風行風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及行政效能監察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人員編制
市旅遊局(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11名。其中:局長(主任)1名,副局長(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1名。
地理位置
地址:山西省陽泉市南大街23號市政府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