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史簡述
1988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撤縣設市(地級市)。
1988年7月10日成立陽江市人民檢察院籌備組,是年10月12日,陽江市人民檢察院正式成立。院址設在陽江市東門路廣告公司二樓。1989年1月28日院址設在陽江市東門路45號。首任檢察長許天祥。下轄陽春縣檢察院、陽西縣檢察院、陽東區檢察院、江城區檢察院。全市檢察機關有檢察幹警187人,其中市院有檢察幹警48人。
1991年8月許天祥調省院任職,余顯宴接任檢察長。
1994 年4月換屆,馮遠仁任第二屆檢察長。1996年2月24日遷址陽江市東風三路103號。有16個科(室),有檢察幹警84人、職工3人。
1999年4月換屆,陳盛華任第三屆檢察長。
2004年3月,陳盛華連任第四屆檢察長。
2005年3月,陳盛華調清遠市院任職,王廣珠接任檢察長。
1988年10月廣東省陽江市檢察院成立後,陽西縣、陽東區、江城區檢察院也同時成立,陽春縣檢察院保持不變。
1991年6月22日撤陽東區檢察院,設陽東縣檢察院。1994年5月撤陽春縣檢察院,設陽春市檢察院(縣級市)。
職能情況
市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領導全市人民檢察院的各項工作,接受上級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對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執行其決議。主要職責是: 1、確定全市檢察工作方針,部署檢察工作任務。
2、對叛國案、分裂國家案、危害國家安全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檢察權。
3、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與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4、依法對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5、依法對刑事犯罪案件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出庭支持公訴。對公安機關的立案活動、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7、依法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以及勞動教養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8、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或提請省人民檢察院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9、市人民檢察院在行使檢察權中作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
10、受理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控告、申訴、舉報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11、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並提出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指導全市檢察機關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2、責全市檢察機關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同市有關主管部門管理全市各級檢察院的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實施有關人員的管理辦法;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考核縣級以上人民檢察院的班子成員;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批准或不批准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的任免;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批准或不批准縣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管理市檢察院內設機構、直屬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組織指導全市檢察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13、組織領導全市檢察系統的紀檢監察和宣傳工作。
14、協助上級人民檢察院組織檢察機關的對外交流,開展有關國際司法協助;協助上級人民檢察院組織檢察機關與港、澳特別行政區依法進行聯繫和相互協助的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涉外個案調查工作。
15、承辦其他應由市檢察院負責的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東風三路黨校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