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政

當然,這樣的“參與工程”較為浩大,無疑將是陽光行政的一個大課題。 既是建設陽光政府,媒體的參與就不可或缺。 然而,在一些地方竟是“防火防盜防記者”,常常將媒體陷於進退兩難的境地。

陽光行政,就是指所有與老百姓、與整個社會發展息息相關的行政工作,都置於“陽光”下運行,在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科學理念下運行,在老百姓雪亮的眼睛下運行,在符合“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下運行。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得有平台、有渠道讓老百姓參與進來。當然,這樣的“參與工程”較為浩大,無疑將是陽光行政的一個大課題。
舉報電話、網站被“打爆”、“點癱”,正說明舉報渠道的欠缺。為啥有的貪官在自己的地盤上恣意橫行十數年而毫髮未損?為啥有的貪官一邊腐敗一邊升官?關鍵就是缺乏有效的舉報渠道。許多地方,最能起到監督作用的一些部門或行業,往往難以起到應有的作用。有的地方所謂的市長熱線電話、信訪電話等等,常常熱鬧幾天就成了擺設,老百姓永遠打不通,即便打通了也無濟於事。
還有媒體監督問題。既是建設陽光政府,媒體的參與就不可或缺。然而,在一些地方竟是“防火防盜防記者”,常常將媒體陷於進退兩難的境地。在一些領導幹部眼裡,“輿論監督”是個鬧心的詞兒,或視為洪水,或看作添亂。當然實際正相反,將政府工作置於媒體監督之下,正體現領導者對政府工作的自信和對執政為民理念的深刻領悟。
陽光就是透明,陽光就是對話與溝通,陽光就是公正與公開。有了這樣燦爛的“陽光”,腐敗才無立足之地,百姓才能心平氣和,社會才會安穩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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