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人容貌
2012年2月24日,一則《安徽官二代子女橫行霸道,戀愛不成將少女毀容!》的帖子在網路上和微博上熱傳。
據該帖描述,2011年9月17日,16歲的周岩因拒絕同校男生陶某的求愛,而遭到對方潑灑打火機油焚燒,慘遭毀容。周岩的面部、頸部、胸部嚴重燒傷,一隻耳朵也燒掉了,整體燒傷面積超過30%。
該網帖稱,周岩的前期住院費和治療費是陶某父母墊付的。2012年過年期間,陶汝坤父母曾希望兒子能夠取保候審, 這一要求被受害者家人拒絕後, 他們隨後中止支付醫療費用。
該帖在網路上瘋傳後,在全國產生了巨大影響,網友們紛紛指責在合肥市審計局和規劃局工作的陶家父母,並認定是他們的嬌生慣養造就了施暴者陶汝坤的出格行為。
根據周家的說法,受害人尚在重症監護室時,身為作為黨員和政府領導幹部的陶汝坤父母竟拿出一份關於認可陶汝坤當天積極救治受害人和自首的,並且與客觀事實完全不符的材料讓受害人家屬簽字。家屬拒絕簽字後,陶汝坤一方就不再支付治療費用。在無力支付醫藥費,拖欠醫院近十多萬元治療費用的情況下,周岩不得不被迫出院。
在案件發生之初,受害人家屬屢次聯絡犯罪人父母,讓他們兒子不要騷擾他們家庭,甚至磕頭請求陶汝坤放過他們的女兒,但都不起作用,才釀成這樣的悲劇。
依法刑拘
2012年2月24日,合肥瑤海區刑警隊透露,嫌犯陶汝坤因感情問題,涉嫌故意傷害已被依法刑拘,正被關押在看守所。目前案件已偵結,下一步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2012年2月23日,合肥警方官方微博稱,目前此案警方正在依法辦理過程中。
合肥警方昨日表示,陶汝坤自去年2011年9月18日以來,一直羈押在看守所,並未被取保候審。因受害者長期住院治療,且病情不穩定,無法及時鑑定傷情。近期,警方已對其傷情進行鑑定,鑑定結果出來後,將對外公布。警方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們將依據案件事實,依法公正處理此案。
父親致歉
2012年2月25日上午,一位名叫“合肥陶文”的微博用戶出現在網上,並公開向網友道歉:我是合肥市審計局職工陶文,由於教子無方,兒子陶汝坤給周岩及周岩一家造成的無可挽回的傷害和痛苦表示深深地愧疚,並對廣大網民深表歉意。我會竭盡全力為周岩治療,陶汝坤已被關押,案件按司法程式在進行,我將接受法律判決,絕不迴避我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早戀說法
父親發帖
繼2012年2月25日凌晨在微博上公開道歉後,25日深夜,陶汝坤的父親陶文在合肥一論壇上發千字帖再次致歉,並就事發前後的一些情況做了解釋。
帖子稱:“我兒子陶汝坤2010年初和周岩產生早戀,雖我們極力反對,但感情一直較好。案發前一周左右,因周岩另有男友,陶汝坤不能正確妥善對待,在2011年9月17日晚對周岩實施了傷害。
雙方父母就賠償問題也一直在商談。周岩父母要求的賠償款雖從2011年10月底的1000萬元後降至12月份的600萬元,到2月12日要求的賠償款280萬元外加一套住房。由於我們也是工薪階層,在住院期間已借款,實在無力承擔巨額賠款,希望繼續磋商,但遭到拒絕,繼而在網路發表文章。”
帖子中還稱,“一直以來我們懷著贖罪和傷痛的心情竭盡全力救助周岩。到12月20日,商定出院時,我共支付住院期間醫藥費33.86萬元,不欠醫院任何費用。出院時,我們還請醫院開了夠6個月用的美皮護和疤痕貼,價值6萬元。2012年元月31日支付周岩複診醫藥費0.17萬元”,帖子後面還附了幾張發票的照片。
當晚,陶汝坤的母親許女士證實該千字帖的確是他們所發。
周家否認
2012年2月26日晚,周岩的家人在天涯論壇上,就陶家的說法一一進行了回應。
周岩躲避糾纏未早戀
周家稱,傷害周岩因其另有男友,完全是為陶汝坤開脫罪行,想往周岩身上潑髒水而無中生有。周家就是為了讓女兒躲避陶汝坤的糾纏,安心學習,才把周岩轉學至肥東撮鎮中學。後來由於陶汝坤繼續糾纏,周岩不得已又休學一年。案發的2011年9月17日是周岩在休學一年後重返學校僅兩周的時間,周家堅決反對孩子早戀,周岩是很乖巧的孩子,根本不存在“另有男友”。
出院因陶家拖欠醫藥費
周家表示,陶汝坤父母當初讓他們簽署《情況說明》,說陶汝坤隨120趕到醫院,就是想要證明陶汝坤對周岩進行了積極救治。
2011年11月13日,陶汝坤父母拿了《情況說明》來讓他們簽字,他們拒絕簽字。此後,陶家就開始陸續拖欠醫院費用,也不再給生活費用,直至欠醫院7至10萬時,醫院要求他們出院。所謂和醫院商定出院,是因為陶汝坤的父母拖欠醫藥費。
索賠280萬為整容手術
春節前,陶的父親拿著《取保候審申請書》來讓周家人簽字,被拒絕。2月12日,陶汝坤的律師來到家裡,再次提出要他們報個數字,他們聽說在北京、上海治療類似的整容手術,按現在的費用也需要二三百萬,更何況,周岩的手術需分很多年才能完成,所以他們向陶的律師提出280萬元的賠償數字。這並不是他們的初衷,因為之前陶汝坤的父母承諾過治療10年20年都陪著他們負責到底的。關於陶家的舊房子,他們從未提出要過,反而是陶家提出將雙崗的舊房子作為賠償,被他們拒絕。也不可能提出1000萬、600萬這樣的巨額數字。
選擇近日曝光因陶家失信
周家人稱,周岩尚有生命危險在重症監護室搶救時,陶汝坤的父母說會負責周岩的治療,帶周岩去韓國整容,治療10年20年都陪著。聽了這樣的承諾,周家人受傷的心稍有些安慰,也相信了陶汝坤父母的話。周家人說,這也是所有媒體和網友疑問,為什麼事發後沒有立即公開這個事,近日求助於媒體的原因。
另外,出院時價值6萬元的疤痕貼與事實不符,這個6萬元是包含在33.8663萬元中。周岩現在使用的還是在醫院時舊的疤痕貼。
各方態度
律師說法
京華律師團律師周密表示,該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做法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規定,造成對方重傷以上後果的,應判處3到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或者死刑。由於陶某屬於已滿14歲不滿18歲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警方表態
同時,合肥市警方也通過微博就此事進行了微發布:關於陶某傷害周某一案,警方對廣大博友嫉惡如仇、同情受害者的心情完全理解。同時,警方表示:陶汝坤於2011年9月18日以來,一直羈押在看守所,並未被取保候審;因受害者受傷後長期住院治療,且病情不穩定,無法及時鑑定傷情。近期,警方已對其傷情進行鑑定,鑑定結果出來後,警方將對外公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方將依據案件事實,依法、公正處理此案。
一審判刑
一審開庭
2012年4月23日上午9時,合肥少女毀容案件一審在合肥包河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法庭舉行。公訴機關對被告人陶汝坤提出的罪名是涉嫌故意傷害罪。由於涉及該案的兩名當事人均屬未成年,法院將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受害少女周岩將出現在庭審現場。
經過長達9小時左右的不公開審理,包河區人民法院宣布合肥“少女毀容案”庭審結束。公訴機關指控犯罪嫌疑人陶汝坤涉嫌故意傷害罪。該案並未當庭宣判。期間陶汝坤當庭道歉但周家不接受。
法院判決
2012年5月10日下午3時,合肥少女毀容案,在包河區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宣判。被告人陶汝坤被帶上法庭,周岩並未出庭。
合肥少女周岩被毀容案一審宣判,被告陶汝坤故意傷害罪成立,法院考慮到其未成年,判處有期徒刑12年零1個月。被告人並未當庭提出抗訴。
2015年5月15日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陶某應承擔全部賠償費用,除其名下房產外,不足由其監護人承擔,總計172萬餘元,
二審結果
2016年3月22日下午,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岩毀容損害賠償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抗訴人陶某某賠償周岩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總計180萬餘元,由陶某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賠償周岩179萬餘元(扣除已經支付的1萬元),不足部分由陶某某父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駁回周岩的其他訴訟請求。
後續減刑
2016年10月31日,陶汝坤獲減去有期徒刑一年(減刑後刑期自2011年9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1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