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汝坤毀容案

年9 月26 月10

陶汝坤毀容案是指發生在2011年9月17日晚,安徽省合肥市壽春中學陶汝坤因追求周岩不成後,來到周的家中,用汽油潑向周的身上,並點燃。周的家人聞訊趕來將火撲滅,隨即周岩被送至安醫一附院燒傷科救治。[1]根據第三次鑑定,周岩的傷情為兩個5級、一個8級、兩個9級。經過搶救,七天后,周擺脫了生命危險。[2]2011年9月26日,陶被逮捕,收押。2012年5月10日,合肥少女周岩被毀容案一審宣判,被告人陶汝坤故意傷害罪成立,法院考慮到其未成年,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一個月。原告一共提出了360餘萬元的賠償訴訟金額。[3]2012年2月22日,周的母親李聰在論壇發表一篇題為《安徽“官二代”子女橫行霸道,戀愛不成將少女毀容!》的帖子,並配上了周毀容前後的對比照片,隨後,這篇帖子被迅速轉發和傳播。引起網民對官二代的憤慨。[4][5]但陶的父親陶文是合肥市審計局辦公室主任,母親許叢笑是合肥市規劃局計畫財務處處長,並非所謂的“官二代”[6]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