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十五歲舉秀才,悉心經世輿地之學。會梁啓超講學長沙,從梁氏游,遂醉心時務。光緒二十八年(1902)鄉試中副榜,旋以官費派赴東京法政大學留學。卒業歸國,勸說湘撫龐鴻書創辦法政學堂,受聘為教務員。
光緒三十三年,陶思曾以道員分發四川,總督趙爾豐委為商務、礦務兩局會辦。時清廷有廢銀兩改銀元之議,交各省複議。陶上書主張改元作為銀本位貨幣制。時全國唯南通張春所議相同。三十四年,被委為調查西藏開埠事宜委員。乃由滬泛海經星、印入藏,在亞東(與錫金、不丹接壤處)、江孜兩地踏勘埠界,測繪地圖。事畢,經緬、滇返川。輶車所經凡路程遠近、山川險要、氣候、物產、民情風俗等,均詳加記載,輯成《藏輶日記》、《滇蜀紀程》二書。既回成都,英、法、德、俄領事交相索閱。陶恐泄國防機密,啟列強凱艦之心,乃刪其要點,僅紀行程,重編《藏輶隨記》。後為英領事騙取,逐日披露於《泰晤士報》。民國12年,履任杭州,從意領事處獲悉此事,不覺悚然,自幸早有防備。
主要經歷
宣統二年(1910),受委任四川高等檢察廳檢察長。民國元年,任湖南都督府參事兼法政專門學校校長。4年,任北京公府政事堂法制局參議。因反對衰世凱復辟帝制,拂袖歸湘。次年,湖南省議會成立,被推舉為議長。值討袁軍興,湘督湯蘿銘夜逃,陶與第一軍軍長曾繼梧深夜至督府護印,被推為秘書長。不久,譚延闓復任都督,陶改任湖南高等審判廳廳長。未幾,以司法官應迴避本省調任浙江高等檢察廳檢察長。長浙檢察十年,頗著成績。民國11年杭州第一師範學生中毒,死124人,一時震驚。陶督同杭州地方檢察廳悉力偵查,真相大白,主犯落網。他注重對囚犯施行教誨,以明法度。又於各監獄設立習藝工場,聘技師傳授各種工藝;銷售產品,以部分補貼囚犯生活,並擇優提獎。當時杭州第一監獄工場之產品製作精巧,銷售甚暢。
陶嘗與杭州檢察廳廳長夏超結為金蘭之交。民國15年夏超任浙江省長,因回響廣東革命軍北伐,為北洋軍閥孫傳芳謀殺。陶簡悼之餘,絕意官場,遂棄職回湘。21年,被公舉為船山學社副社長。26年長沙屢遭日機轟炸,乃返歸安化故里。32年7月21日病逝,年66歲。著有《藏輶隨記》(存北京圖書館)、《區田代耕研錄》、《景恆堂詩文稿》等,譯有《日本刑法各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