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堰鎮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調查研究並擬訂適合本鎮實際的具體政策措施。2、組織制訂全鎮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搞好經濟發展的總體布局和產業布局,制訂並組織實施全鎮社會主義現代化新農村建設的規劃和措施。 3、按照《企業法》,指導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積極引導和發展個體私營企業。4、完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工作,鞏固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加強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農業生產和農村多種經營及貿易工作。 5、依法加強土地管理,搞好村鎮建設規劃管理,不斷推進新農村社區建設。6、負責制訂全鎮計畫生育、九年制義務教育、衛生工作計畫和各項目標任務指標的分解落實。 7、編制鎮級財政預決算計畫,做好經費的劃撥和核算工作。指導、協調、監督農村社區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等工作。8、貫徹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政策,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做好信訪、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安全生產工作,維護全鎮的社會穩定。9、負責做好兵員徵集、現役軍人家庭優撫、退伍軍人的安置、救災救濟、農村社會保險和推進殯葬改革的工作。10、承辦縣委、縣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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