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麟,字夢兆,南平人,後遷居沙縣城關。宋大觀三年(1110年)進士,任閩縣知縣。當時有人說神仙要降臨天慶觀,郡守認為很神奇。要將這訊息稟告朝廷。陳麟堅決不同意,郡守大怒,其他官員都很害怕,陳麟不為所動,不慌不忙地說:“皇上即使可以欺騙,上天也不能夠欺騙啊!”於是,這件事就平息下來了。有個有錢人誣告他的鄰居是盜賊,陳麟察明冤情就釋放了他。不久終於捕獲真正的盜賊。有人藉助權貴的勢力,要遷移別人的墓地,並把這事交代給陳麟去辦,陳麟不答應。權貴派來的人藉故杖打縣差,以此進行要挾,陳麟始終沒有動搖。那人又向各縣征索奇花怪石,其他各縣唯命是聽,只有閩縣陳麟沒有執行。使者更生氣了,派人對陳麟說:“你依仗誰,膽敢如此!”陳麟回答說:“清寒小官,只是潔身自守罷了。”
當時陳麟和黃琮、翁谷被人稱為“閩中三循吏”。
南宋紹興初(1131年)升任韶州知州,後提為湖南轉運使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