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遠華[原新疆和田市委書記]

陳遠華[原新疆和田市委書記]

陳遠華,男,漢族,1965年11月生,四川三台人,1982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5月入黨,兵團黨校研究生學歷(2004年7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黨校國民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班畢業)。曾任新疆和田市委書記。2016年6月,因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2016年9月,被開除黨籍、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陳遠華陳遠華
1982.10-1988.05,新疆36145部隊服役(其間:1985.08-1986.09,參加中越自衛反擊戰);
1988.05-1988.11,和田地委黨校學習;
1988.11-1989.04,和田縣巴格其鎮黨委秘書;
1989.04-1992.03,和田縣委宣傳部幹部;
1992.03-1994.01,和田縣委辦公室秘書(其間1989.09-1992.07,新疆自治區黨委黨校函授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4.03-1996.04,和田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6.04-1999.05,和田縣委辦公室主任(其間:1994.08-1996.12,中央黨校函授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9.05-2004.11,和田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4.11-2006.05,和田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6.05-2011.07,和田地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正縣級)(其間:2009.09-2010.01,中央黨校新疆班學習);
2011.07-2013.12,洛浦縣委書記
2013.12-2016.05,和田市委書記2016年9月,被開除公職。

人物榮譽

2015年5月為全國優秀縣委書記初步推薦人選。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16年4月2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市市委書記陳遠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6年5月26日,和田市召開幹部大會,宣布和田地委調整和田市委主要領導的決定,免去陳遠華和田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立案偵查

2016年6月23日,據最高檢案件信息公開網訊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新疆和田市原市委書記陳遠華(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依法雙開

2016年9月,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對和田市委原書記陳遠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陳遠華身為黨的領導幹部,本應廉潔從政、遵紀守法,卻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陳遠華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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