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謝部的作戰範圍和原則

內容

陳謝部[1]的作戰範圍和原則
(一九四七年九月二日)
陳謝韓,並告劉鄧,彭[2]:
(一)三十日、三十一日六時、三十一日十二時、一日十時、一日十九時各電均悉。攻占新安、澠池、宜陽、洛寧等地,殲敵四千餘,甚慰。
(二)你們作戰範圍,包括黃河渭水以南,漢水以北,平漢路以西,西安、漢中線以東廣大地區。應使幹部熟習這一地區地理、敵情、民情,準備以至少半年時間在這一地區東西南北往來機動,大量殲滅敵人,才能建立根據地。
(三)作戰原則:對敵守備薄弱之據點及城市則堅決攻取之,對敵有中等程度的守備而又環境許可之據點及城市則相機攻取之,對敵守備強固之據點及城市則避開之,著重點放在調動敵人打運動戰及占領廣大鄉村,消滅反動武裝,發動民眾,必須準備經過一個困難時期,逐步建立根據地
(四)目前停攻橫水,以一部監視洛陽之敵,主力西進,相機攻取陝縣、靈寶、閿鄉[3]、盧氏、洛南、商縣、商南七城或七城中之幾城,著重掃除七縣鄉村中之反動武裝。你們第二步機動方向是東向平漢路或南向漢水以北,臨時酌定。
軍委
二日十二時  

注釋

[1]陳謝部,指晉冀魯豫野戰軍陳謝集團,前委書記陳賡、副書記謝富治、常委韓鈞
[2]劉鄧,指劉伯承鄧小平,當時分別任晉冀魯豫野戰軍司令員和政治委員。彭,指彭德懷,當時任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司令、西北野戰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
[3]閿鄉,一九五四年併入河南靈寶縣。

出處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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