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陳華宗出身學甲中洲部落,為當地望族子弟,生於1903年3月10日。於1917年,十四歲時,離台前往往日本求學,先後畢業於東京豐山中學、立正大學史學科。1935年返鄉,擔任學甲莊長,六年任期之間,力排眾議,推行學甲都市計畫與土地區劃整理工作,為學甲市鎮發展奠立基礎。任滿後,轉任台南市長榮中學歷史教師。
1941年起,陳華宗出任嘉南大圳水利組合代表,台灣光復後又任嘉南農田水利會接收委員、經理課長等職;1950年當選水利會副主任委員,1956年當選評議委員會常務委員,1959年當選會長。任內主張興建白河水庫、曾文水庫,獲政府採納施行,廣建灌溉渠道,開挖雲林地區地下水井,以利農業。更因負責八七水災後重建工作,獲頒七等景星勳章。
1946年獲選為台南縣參議會參議員,並擔任議長。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陳華宗與參議員吳新榮等人,被指為內亂罪,遭受逮捕,拘禁於台北看守所,判處死刑,而後又以無罪釋放。陳氏連任四屆議長,任期間與吳三連、高文瑞、劉博文、陳天賜合稱台南縣議會五虎將。
1964年當選台灣省議會議員,1968年連任,任內主張開發北門鄉蘆竹溝為綜合商港,而當年前往台北省議會招待所途中,車禍過世,未竟其志。
紀念
陳華宗由於作風清廉,又以身後無嗣,深受學甲百姓感念,於當地被視為政治人物典範,稱為“華宗精神”。生前,1955年學甲鎮民代表會通過以“華宗橋”命名將軍溪聯外橋樑,以資彰表陳氏對學甲貢獻,並開始籌建銅像與公園。陳華宗逝世後,1969年,銅像與紀念公園正式落成,而後又遷至“華宗紀念公園”現址。當地並以“華宗路”命名台一線省道學甲段。1978年起,學甲鎮公所開始舉辦華宗杯排球賽,為全國重要排球比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