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1959年武義縣柳城區第二中學肄業。1964年起,先後在本鄉塘寮、上垟、畎岸、馬村、鹹宜村等國小任民辦教師。民辦教師工薪微薄,卻願為終生園丁。在外垟國小教三複式班,經常晚間講授,夜不歸家,與學生同吃同住。在白岸口村國小教書,為接送學生,學會撐渡船,從不間斷。溪水暴漲,便繞越山嶺,陪送學生到家。有學生生病,不畏艱辛背至診所。常自付費用為貧困學生購買學習用具,為學生付學習費用。1983年後,在上塘畈國小任教,畲族學生占90%,初入學不懂國語,即苦學畲語,一字一句畲漢對譯,教會學生漢語。毅然接收聾啞兒童入學,翻閱聾啞教學資料,單獨教學,師生相對日久,終使領悟所學。1985年後患肝癌,仍抱病上課,四肢浮腫,忍受劇痛,曾暈倒課堂。常說:“生平最感內疚的是給孩子太少。”1986年9月,浙江省教育委員會授予“優秀人民教師”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