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秋作

陳秋作

陳秋作出生於1958年,在中國政法大學與美國普萊斯頓大學法律系畢業。主要作品有《學校教育缺陷與犯罪》、《刑罰效力的犯罪學分析 》、《完善犯罪學教育的幾點思考》、《淺析犯罪中的情感因素》、《犯罪學認識論初探》、《洗錢犯罪的特點與對策》、《老年人犯罪的原因與對策》、《女性犯罪的原因與對策》等。

陳秋作: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概要
教授,四川,1958年出生,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 。

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和美國普萊斯頓大學法律系。原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班同學會長,由於其門生遍布全國各地司法機關,因此他的專家意見書往往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儘管客觀上影響司法的獨立性,受到西方法學界的詬病,但在市場經濟環境中,按勞分配已經成為主流。專家意見書這一中國法律界獨有的東西對推動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神奇效果。
社會兼職
兼任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 、全國政法院校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法治線上特邀諮詢員、國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等,長期從事刑事訴訟法學和證據法學的教學和研究。
主要作品
《學校教育缺陷與犯罪》、《刑罰效力的犯罪學分析 》、《完善犯罪學教育的幾點思考》、《淺析犯罪中的情感因素》、《犯罪學認識論初探》、《洗錢犯罪的特點與對策》、《老年人犯罪的原因與對策》、《女性犯罪的原因與對策》、《金融欺詐的預防與控制》、《市場經濟與犯罪控制》、《法商研究》、《法律科學》、《法學評論》、《法學》、《現代法學》、《環球法律評論》等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60多篇。
陳秋作教授對外國法制準則的態度認為:西方國家法制的一些內容,反映了人類社會文明發展的成果,反映了立法、司法活動的共同規律,不能簡單的用階級性予以否定,應當在立足我國國情的基礎上,認真加以借鑑和吸收。在聯合國司法準則問題上,陳秋作教授認為,聯合國人權準則是人類社會維護人權的共同要求,是從人類社會共同的要求中概括出來的準則,我們應當予以尊重。對於我國已經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則應當恪守國際義務,認真、嚴格的予以遵守,不宜與之發生明顯的不協調的現象。陳秋作教授對於我國加入公約後如何執行進行了探討,認為我國應當採取積極的態度,並結合中國的具體情況,進一步完善立法和司法,以便使刑事法律和司法實踐既符合中國國情又能夠與國際準則相吻合或者不相違背,進而推動中國刑事司法的民主化、科學化的進程,實現中國刑事司法公正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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