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恂敏

陳恂敏

陳恂敏,男,廣州[廣東省省會]番禺1500萬搶劫運鈔車案主犯。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陳恂敏,曾化名莫毅志,男,1969年8月出生,漢族,廣東省陽山縣人,大專文化,無業,戶籍地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住雲南省瑞麗市。是1995年12月22日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搶劫銀行案件——廣東番禺銀行搶劫案的主犯,劫走現金總額1500萬元,劫匪連開9槍,致值勤警察1死2傷。

案件回顧

《中國刑事警察》1996年03年刊發《番禺持槍搶劫運鈔車案(1995年全國十大刑事案件之一)》一文,詳細披露了該案案情和更多偵破細節。該案一共有7名主犯,分別是陳恂敏、陳恩年、袁長榮、吳兆全、何永新、何偉光和何冬海。除了陳恂敏、陳恩年一直潛逃未歸案,剩下5名主犯及其他10名涉案人員案發後不久便被警方抓獲。文章透露,7名主犯中2名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4名是部隊退伍軍人,他們懂得一整套反偵察伎倆,並擁有7支手槍,200多發子彈,20多枚自製手雷。

搶劫運鈔車得手後,5名疑犯通過走水路,將運鈔車運至約20公里外的順德倫教,後棄車攜款逃走。約1300萬巨款均被劫匪搶走,後被7名主犯分贓。隨著袁長榮、吳兆全、何偉光、何偉光、何冬海等五名疑犯的相繼落網,藏匿於疑犯家中、親屬處、山洞裡等贓款相繼被警方追回。《番禺運鈔車案》一文披露稱,當年追回贓款人民幣1175萬多元,港幣212萬多元。

案發後,廣東省公安機關急速出動3500多名幹警開展堵截和搜尋工作,並組成一個有400名幹警參加的專案隊伍,先後派出9個工作組共45人分赴廣西、陝西、福建、江西等省(區)開展追捕逃犯和布控工作。

1995年12月22日夜至23日凌晨,警方連夜傳訊40多名有關人員,經反覆甄別,中國建設銀行原保衛科長劉光有重大盜槍嫌疑。經10多個小時審訊,劉光交待1995年5月夥同建行押鈔股長何永新,從清遠市建行保險柜里盜走這批槍枝,然後交給清遠市的建築包工頭何偉光保管。

警方調查發現,發現何永新1995年12月15日-23日請假,去向不明,何偉光也於發案前突然失蹤。1995年12月23日,警方查出清遠市人何永新等人於11月16日-18日曾入住案發現場附近的龍泉酒店802房,並有3個電話打入清遠市。調查還發現,何永新、何偉光與陳恂敏(26歲,清遠市公路局職工)等人經常一起吃喝嫖賭,負債累累,案發後陳恂敏也去向不明。

捉拿歸案

2017年1月6日,潛逃21年之久的陳恂敏被警方從雲南瑞麗押送回廣州

廣東省高院作出的覆核刑事裁定書顯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恂敏、陳恩年犯搶劫罪一案,於2018年10月作出一審刑事判決,其中以犯搶劫罪判處被告人陳恂敏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法定期限內沒有抗訴、抗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報送廣東省高院覆核。廣東省高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經審閱案卷、訊問被告人陳恂敏,對本案進行了覆核。

判決死緩

2019年5月7日,廣東省高院覆核認為,被告人陳恂敏結夥以暴力手段強行劫取他人汽車,致一人死亡;另結夥持槍和炸藥搶劫銀行解款車,搶劫數額特別巨大,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應依法處罰。陳恂敏參與預謀,依分工實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陳恂敏罪行極其嚴重,論罪應判處死刑,鑒於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未直接參與致死被害人郭某及在被害人成某被劫殺案中罪責稍次,故尚可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廣東省高院覆核認為,原審判決認定陳恂敏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依法裁定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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