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經歷
農民家庭出身,少年時代僅讀過國小,後因家貧而輟學務農。1925年當海運工人。 1928年旅居泰國,受國內流亡學生中的共產黨員影響,投身革命,不久加入中國共產黨。1929年初被任命為中共旅泰特委書記。同年,由於叛徒告密,被泰國當局逮捕入獄,判15年徒刑。
抗戰時期
1938年被泰國當局驅逐出境,後在黨組織的安排下到延安,併入中共中央黨校二部學習。1942年任黨校二部黨支部書記。1945 年4月至6月旁聽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抗戰勝利後,隨東北幹部大隊赴東北。由中共吉林分省委分配工作。1946年3月任中共陽春縣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部長。4月在雙陽鎮東街、奢嶺、孟家店發展了一批黨員,並建立東街黨支部和孟家店黨的基層組織。5月,國民黨軍隊大舉進犯解放區,陽春縣黨政軍機關奉命向樺甸、濛江縣(今靖宇)轉移。9月,省委決定在濛江縣那爾轟成立中共樺南工作委員會、樺南辦事處。
解放戰爭
1946年9月至1947年5月任中共樺南工委副書記、游擊大隊政治委員。協助工委書記發動民眾,同時率領樺南遊擊隊開展武裝鬥爭。11月,樺南工委與辦事處遷到王家店,重點領導樺甸二區民眾開展對敵鬥爭,秘密發展黨員,加強村、區政權建設和民兵建設,成立農會、婦女會、兒童團。12月中旬,東北民主聯軍“三下江南、四保臨江”戰役開始,為了解決部隊供給,曾帶領工委、辦事處幹部和游擊隊員到樺甸二區背糧。同時率幹部深入敵後開展游擊鬥爭,蒐集情報,清剿土匪,維護社會治安,配合主力作戰。1947年5 月,吉南軍分區第七十二團和游擊大隊組成前線總指揮部,被任命為參謀長。6月奉命率隊重返雙陽,任中共雙陽縣委書記,領導開展剿匪反霸,清算復仇鬥爭。9 月調任永南縣大隊政治委員。11月任永南縣公安局局長。1948年7月永北、永南合併為永吉縣,任縣公安局局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奉命進京,準備擔任外交工作。後因國內形勢變化,隨吉林省進關幹部大隊南下,任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局長。1950年4月,參加解放海口市及組建公安局工作。1953年10 月調任廣東省華僑事務委員會副主任。 1954年後任中共廣東省委統戰部僑務處副處長,廣東省僑委辦公室副主任等職。“文化大革命”中遭迫害。1974年2 月25日因病逝世。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得到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