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
據查, 陳子平於1993~1998年擔任廣州市第六人民醫院院長。此間,該院石牌門診部和第二門診部由陳力等人承包經營。為答謝陳子平對其診所經營的“關照”,陳力每月按一定的標準給陳子平送“酬謝費”。頭腦“靈活”的陳力送錢很“藝術”,他不僅年節不忘給陳子平送“利市”,並且隨著物價漲浮,陳子平得到的“酬謝費”也從1995年每月3000元“升級”到1996年每月3500元、1997年每月4000元,3年多時間裡實現了“三級跳”,總計14.4萬元。去年9月,陳子平投案自首並退出全部贓款。
判刑
對檢察院的指控款項及數額,陳子平並沒有異議。但他辯稱,這些錢中有4萬多已用於宴請、送禮給衛生局和兄弟醫院領導疏通關係。對此,由於沒有證據證實,法院沒有採納該辯解。近日,荔灣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陳子平有期徒刑3年半,並處沒收財產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