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男,1965年3月4日生於安徽省合肥市,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致公黨黨員。最高學曆法學博士。
研究方向:民事訴訟法學、證據學、稅法學等。社會職務:曾擔任重慶市政協委員,重慶市政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委員。
1987年7月畢業於安徽大學法律系(三年制),成人大專;1993年3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研究生部(二年半制),法學碩士;1995年6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系(三年制),法學博士。
社會經歷
1993年4月―1995年3月,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告訴申訴庭;
1998年6月―2002年1月,西南政法大學
1998年6月—9月,日本國國際交流基金關西中心(大阪)短期研修。
1998年10月,破格為副教授
1998年11月,西南政法大學比較民事訴訟法研究所常務副所長;
1999年6月,西南政法大學法學三系副主任;
2000年3月,日本國中央大學比較法研究所客座副教授;應邀在中央大學、日本大學進行講學。
2001年10月破格教授
2001年3月至12月,重慶市委黨校重慶市第三屆青年幹部班學習
2002年1月至今 湘潭大學法學院
學術貢獻
創建了證明責任法體系,向學界引進了“中村民事訴訟法學”和“北野稅法學”,創辦中國第一個比較民事訴訟法研究所,積極參與中國民事證據法(草案)的起草工作,主持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研究會的事務工作。創建我國第一部比較民事訴訟法研究年刊《比較民事訴訟法》,組織翻譯我國第一套外國民事訴訟法譯叢(該叢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主持國內首次東北亞地區民事訴訟法研討會的召開,在國內外刊物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譯文)五十餘篇,公開出版獨著四部,主著、主編、主譯論(譯)著十餘部。
研究興趣
將民事訴訟法的比較研究分為橫向比較和縱向比較兩個方面。前者強調各國間民事訴訟法制的比較研究;後者強調民事訴訟法制古今歷史的比較研究。近年來,在關注外國民事訴訟法最新發展動向的同時,還傾注於本國民事訴訟法制現代化發展過程的考察。並認為,中國民事訴訟法制現代化的過程,實際上是對外國法的移植及其本土化的過程。由於在這一過程中深受諸法系法文化的影響,所以,應當從混合法制立場探討我國民事訴訟法制的現代化發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