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7.08--1993.09,雙峰縣群力學校教師,濟南空軍部戰士、文書、教導隊學員、師修理廠儀表師、空軍政治學校學員、中隊副政治指導員、政治指導員、團政治處副營職幹事、空軍政治學院學員、濟南空軍機務訓練團第三大隊教導員;
1993.10--1996.03,邵陽市司法局正科級幹部、政治處副主任、主任、局長助理;
1996.04--1999.03,邵陽市西區檢察院檢察長、大祥區檢察院檢察長(期間1997.03--1997.07在中央高級檢察官學院學習);
1999.04--2000.09,武岡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
2000.09--2002.05,隆回縣委副書記;
2002.06--2006.03,新寧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代縣長、縣長( 期間2004.04--2004.10,國家林業局掛任司長助理);
2006.04--2009.06,新寧縣委書記;
2009.07--2011.12,邵陽市副廳級幹部、中共新寧縣委書記;
2012.01--2012.03,邵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新寧縣委書記;
2012.04--2017.01,邵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寶慶工業集中區黨工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11月9日,湖南省邵陽市副市長陳優秀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7年1月24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邵陽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陳優秀(副廳級)決定逮捕。
依法雙開
2017年2月20日,據湖南省紀委訊息: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對邵陽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陳優秀立案審查。
經查,陳優秀違反政治紀律,採取串供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為謀私利,濫用職權,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陳優秀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南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陳優秀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紀委通報
2017年3月,湖南省紀委對2016年以來在執紀審查中發現的6起省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了通報。
邵陽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陳優秀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陳優秀在擔任新寧縣縣長、新寧縣委書記、邵陽市副廳級幹部、邵陽市副市長期間,利用春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以及生日等時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總計2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