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優秀檢察官]

陳文[優秀檢察官]

陳文,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敖漢旗人民檢察院幹部。從事檢察工作28年,分管反貪工作11年,分管反瀆工作4年。反貪工作連續10年在赤峰市檢察系統名列第一,反瀆工作連續3年在赤峰市檢察系統名列前茅。他本人兩次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政法系統先進工作者,榮立三等功4次、二等功2次,是赤峰市“十佳檢察官”、“內蒙古十佳檢察官”、“全國檢察機關優秀偵查員”。

人物簡介

陳文,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敖漢旗人民檢察院幹部。從事檢察工作28年,分管反貪工作11年,分管反瀆工作4年。在他的帶領下,敖漢旗檢察院從落後到先進,一步一個台階,受到上級部門和人民民眾的一致肯定。反貪工作連續10年在赤峰市檢察系統名列第一,反瀆工作連續3年在赤峰市檢察系統名列前茅。他本人2次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政法系統先進工作者,被上級檢察院榮記三等功4次、二等功2次,2002年被評為赤峰市“十佳檢察官”,2005年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優秀偵查員”,2007年被市政法委選定參加“全市政法系統先進個人先進事跡報告團”,2008年被自治區檢察院評為“內蒙古十佳檢察官”,2009年參加自治區檢察院“雙十佳”先進事跡報告團。

人物事跡

1997年,陳文出任反貪局副局長,上任不久就偵破一起案值50萬元、涉案人員97人、構成犯罪32人的教育系統的貪污串案,轟動全旗,扭轉了工作被動局面。2005年春,陳文分管反瀆工作,處理一起強姦案件犯罪嫌疑人翻供問題,挖出公安隊伍中兩名腐敗分子,並將其繩之於法,反瀆局名聲大震。作為檢察官,陳文智勇雙全,既敢碰硬,又不蠻幹。從事反貪工作的11年,共查辦各類案件110起,涉嫌犯罪人員78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900多萬元。在他的反貪記錄中,有氣象局長、農業開發辦主任、鄉長、農業局局長和書記、公司經理、廠長、工會主席等實權領導幹部,他頂住壓力一一查辦。查辦案件過程中,他的妻子和孩子多次遭犯罪嫌疑人恐嚇和威脅,曾在一年內換過三次電話號碼。他堅持原則、秉公辦案,在人民民眾中樹立了良好形象。

人物特點

陳文辦案講究策略,以智取勝。在偵辦農業局的商業賄賂案件時,面對具有極強反偵查能力的原農業局長,他和辦案人員一起,巧用“一葉知秋法”、“聞一知十法”、“欲擒故縱法”、“畫地為牢法”、“二位一體法”等,環環相扣,計計連環,終於使局長、支部書記、財務股長、植保站長和兩名外地商人受到應有的懲罰。這個案件,也成為陳文的經典之作。陳文樹立和維護了“忠誠、公正、清廉、嚴明”的檢察官形象。在辦案的過程中,多次遭到嫌疑人的引誘、謾罵和恫嚇,始終不為所動,被人民民眾譽為“當代的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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