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諡法制

制曰:朕聞太古有號毋謚,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謚,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 甚無謂,朕弗取焉。 自今已來,除諡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制曰:朕聞太古有號毋謚,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謚,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朕弗取焉。自今已來,除諡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史記·秦始皇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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