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2011年7月6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1〕38號印發《關於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實現目標、實施範圍、主要任務、實施步驟、保障措施6部分。 主要任務是:確立公益性管理體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進分配製度改革;完善基本藥物制度;落實財政補償機制;加快信息平台建設;推動鄉村一體化管理。

檔案任務

2011年7月6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主要任務是:確立公益性管理體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進分配製度改革;完善基本藥物制度;落實財政補償機制;加快信息平台建設;推動鄉村一體化管理。

檔案內容

政府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陝政發〔2011〕38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是確保全面實現醫改目標的重要環節,是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重要保障,是“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內在要求。為全力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現就我省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求和我省的統一部署,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思路,全面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長效機制,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範有效運作,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滿足人民民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二、實現目標

通過完善和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建立公益性的管理體制,競爭性的用人機制,激勵性的分配機制,規範性的藥品採購機制,長效性的多渠道補償機制;基層醫務人員隊伍結構得到明顯最佳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得到明顯增強、服務效率得到明顯改善,基層醫務人員積極性得到提高;人民民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得到滿足,並從醫改中得到明顯實惠。

三、實施範圍

全省所有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下統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四、主要任務

(一)確立公益性管理體制。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非營利的公益性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全省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以縣(市、區)為單位,實行總量控制、統籌使用、動態管理、自行平衡的管理辦法。原則上按照各縣(市、區)鄉鎮戶籍人口總數的1.2‰核定全縣(市、區)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數。其中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編制不得低於編制總數的90%。核定給鄉鎮衛生院的編制,是聘用人員、核定收支、確定財政預算的依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編制按照省編辦有關編制檔案執行。

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其舉辦和發展費用由政府負責,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建立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行定編定崗,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契約管理,逐步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契約用人轉變,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核定的編制範圍內,科學合理設定崗位,根據崗位空缺情況,通過公開招聘或競聘上崗方式擇優聘用人員。實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準入制度,不具備執業(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進入衛生專業技術崗位。

鄉鎮衛生院院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由縣級衛生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公開招聘或民主推薦的方式擇優聘用,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期滿考核不合格的,重新選聘。

所有人員在核定資質符合競聘資格後由縣級衛生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考試、考核等方式競聘上崗、全員聘用。

要利用落實鄉鎮衛生院機構編制新標準的契機,將不符合上崗要求的人員進行合理分流,或以縣為單位組建醫療服務公司,統一負責縣域內的服務工作,提高服務能力。對未聘人員要多渠道、多方式妥善安置,相關費用由地方政府按國家有關規定統籌研究解決,確保社會穩定。

(三)推進分配製度改革。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全面落實績效工資制度,保障基層醫務人員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適當拉開收入差距。

健全績效考核機制,根據管理績效、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和質量、服務對象滿意度、居民健康狀況改善等指標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醫務人員進行綜合量化考核,績效考核辦法應公開透明、動態更新、便於操作,考核結果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助和醫務人員收入掛鈎。

科學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的工作任務,根據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的人口數量、服務質量和服務半徑核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根據前三年醫療服務平均人次數、收入情況,並綜合考慮影響醫療服務任務的特殊因素核定基本醫療服務任務。

(四)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確保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落實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有關規定,不斷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的效果質量。進一步規範我省基本藥物採購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建立和規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採購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6號)精神,改進和完善藥品採購、配送方式,實行招采合一、統一結算,減少中間環節,切實降低藥品價格。建立基本藥物集中採購平台,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生產和經營企業提供藥品採購、配送、結算服務。完善基本藥物電子監管和供應的信息系統,實行全程監管。建立基本藥物採購信息公開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臨床套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確保規範使用,促進基層醫務人員合理用藥。

(五)落實財政補償機制。在明確功能任務、核定編制、全員聘用、核定收支、績效考核、建立長效運行機制的同時,政府負責其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和其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保障其正常運行。

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支出和業務支出等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基本醫療服務主要通過醫療保障付費和個人付費補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通過政府建立的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補償;經常性收支差額由縣級政府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予以補助。逐步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價格。

各市縣政府要按照核定的編制人員數和服務工作量,參照當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核定工資總額。離退休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經費,由當地財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核定補助。

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探索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六)加快信息平台建設。在整合資源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建立信息共享、數據安全、操作簡便、高效規範的信息化網路平台。建立涵蓋基本藥物供應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績效考核等為基本功能的基層醫療衛生管理信息系統,並與醫保信息系統有效銜接,提高規範化服務水平。

(七)推動鄉村一體化管理。鼓勵鄉鎮衛生院對規範化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轄區內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逐步實行一體化管理。鄉鎮衛生院通過綜合管理、技術指導等方式對轄區規範化村衛生室實施一體化管理,衛生室財務核算獨立、法律責任獨立。

建立全省統一規範的村醫服務準入制度和退出機制,最佳化隊伍結構。

規範化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政府對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考核達標的規範化村衛生室給予補助。

五、實施步驟

2009年以來,我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和原則,著力推動五項重點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全省城鄉居民,基本實現應保盡保;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供應實行了統一採購、統一價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並實行零差率銷售;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項目和重點項目在城鄉有序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基本完成,實現了“一鄉一院、一村一室”規範化建設的目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全面落實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政補助政策,基層醫務人員待遇得到有效保障;鄉鎮衛生院全面開展了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實行了績效工資制度。

按照國家醫改辦要求,要在2011年9月底前同步完成基本藥物制度全覆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抓住契機,抓緊時間,進一步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全面建立新的運行機制。各縣(市、區)政府是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實施主體,負責組織、落實改革工作。

2011年7月10日前,省醫改領導小組各有關成員單位要按照本《實施意見》要求制定或完善相關配套政策,並報省醫改辦備案。

2011年7月底前,各縣(市、區)政府明確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並報市醫改辦備案,召開再動員再部署會議。各設區市、楊凌示範區機構編制部門將本行政區域鄉鎮衛生院編制核定方案報省編辦核准。

2011年8月起,集中兩個月時間全面落實各項改革措施, 9月底前完成。

2011年10月底前總結評估,逐級上報總結報告。省醫改辦適時組織考核驗收。

六、保障措施

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各部門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從大局出發,充分認識這項改革的重大意義,統籌安排,周密部署,結合實際,扎紮實實將各項改革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醫改辦統籌組織和協調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物價局等部門要承擔起相應職責,制定好配套政策。各設區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中省檔案要求,結合實際組織好本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各縣(市、區)政府是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改革的主要實施者,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縝密制定改革具體實施方案和時間表。

(二)加大財力保障。各級政府要切實保障改革所需資金,確保各項補助經費及時足額到位,嚴禁挪用。要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公開制度。

(三)加強工作責任。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穩定工作,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消除不穩定因素。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醫改各項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四)加強政策宣傳。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涉及到各方面利益關係的調整,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宣傳動員工作,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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