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關於印發《陝西省“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畫”2009年度培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陝教師〔2009〕13號
各市教育局、楊凌示範區科教發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現將《陝西省“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畫”2009年度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聯繫人:唐 澍(省教育廳師資師範處)
馬 騏(省電化教育館)
聯繫電話:(略)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目標和任務
以建設信息化社會所需要的專業化教師隊伍為出發點,以全面提高中國小教師運用教育技術最佳化教育教學過程的能力為目標,以提升教師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的整合能力和水平為落腳點,努力造就一支教育技術能力強的新型教師隊伍,不斷深化素質教育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根據《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試行)》和《中國小教學人員(初級)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大綱》的要求,結合我省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畫和試點工作實際情況,2009年度我省的培訓任務分為三類:省級骨幹教師培訓、市級骨幹教師培訓和試點地區教師培訓。同時開展各市網路培訓試點工作。
二、組織形式
全省培訓工作在省項目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統一實施。省項目辦負責省級骨幹教師培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市級骨幹教師培訓和網路培訓試點工作,相關市督促各試點地區按照要求完成培訓工作;試點地區繼續按照要求完成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培訓任務。
三、各級培訓基地要求
各級項目辦加強對培訓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嚴格按照省項目領導小組制定的《陝西省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市級培訓基地建設標準》(見附屬檔案1)進行認真篩選。2009年度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建設1-2個市級培訓基地,認真填寫《陝西省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畫項目培訓基地申請表》(見附屬檔案2),於4月15日前上報省電教館。
省項目辦負責省級培訓基地的建設。省項目領導小組負責對各市級培訓基地進行評估認定,通過評估認定後,各市級培訓基地方可承擔培訓任務。
各培訓基地除符合教學條件基本要求外,還應具備良好的教學和生活環境。要特別重視組織具有豐富相關學科教學經驗的省級骨幹教師進行教學,並按照《中國小教學人員(初級)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大綱》和教材進行。教學主要在計算機多媒體教室進行,要保證一人一機,在授課過程中要以任務驅動來設計教學主線、教學活動和學習活動,幫助參訓教師領悟標準、掌握大綱、吃透教材,通過“任務驅動、強調活動、強調參與”的教學模式進行授課,確保培訓質量。
四、培訓安排和培訓對象要求
1.省級培訓省項目辦負責省級骨幹教師培訓工作。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請於4月15日前上報參加省級骨幹教師培訓名單(見附屬檔案3,已參加過2007年該項目省級培訓的教師除外),省級培訓對象共1150名。各市上報具體人數見附屬檔案4。省級培訓採用集中面授的形式。
參訓教師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3年以上學科教學經驗,年齡在45歲以下;具有一定的中國小學科教學經驗和信息技術套用能力;能夠承擔市、縣網路培訓班主任工作,以及相關主講、輔導任務。
市級培訓由各市師範、電教等部門協同負責。2009年7月31日前,每市採用集中面授的形式須完成300名學科骨幹教師的培訓任務。各市參訓教師的遴選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充分兼顧高中、國中和國小各學段,地域不宜分散。開展市級骨幹教師培訓所選用的授課教師必須是2008年省項目辦培訓的省級骨幹教師。市級參訓教師要求參照省級。各市於4月20日前上報2009年度市級骨幹教師培訓方案和參訓教師名單。
各級參訓教師須通過所在培訓基地組織的理論與過程性評價考核,成績合格者由各級組織機構頒發培訓結業證書,其學時計入教師繼續教育學分。培訓結束後,及時上報培訓數據,並確保參訓教師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積極探索網路環境下的培訓模式,2009年下半年開展網路環境下教育技術能力培訓試點工作。各市參加網路培訓的方式、方法另文通知。
4.試點地區培訓工作說明2008年我省實施的12個試點單位(長安區、彬縣、韓城市、西鄉縣、石泉縣、商南縣、寶塔區、榆陽區、府谷縣、銅川市新區、楊凌區和石油普教移交中心)繼續按照《陝西省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畫項目試點工作培訓實施方案》(陝教師〔2008〕7號)要求完成試點地區教師的培訓和考核工作,並於4月15日前上報本年度的培訓方案和計畫,待培訓方案通過省項目辦審核後,安排配發培訓教材。
五、培訓內容
結合我省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培訓的特點,各級培訓統一使用《教育技術培訓教程(教學人員?初級)》(高教版)培訓教材,主要強調培訓過程中教師的體驗。學習評價以形成性評價為重點,強調提交課程作品,目標明確,任務適當。
六、經費
教師培訓經費應採取以各級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的原則;各市、縣應安排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專項資金,依法保障教師培訓經費;各中國小每年從學校公用經費和信息技術教育費中安排一定的比例支付教師參加培訓的費用。
省、市級骨幹教師培訓教材費由省教育廳承擔;教師本人承擔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