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經過
倒賣嬰兒
此案系一跨省拐賣嬰兒團伙案件。2013年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後,陝西富平婦幼保健院產科醫生張某以“嬰兒患有先天性疾病”為由,誘使家屬放棄對嬰兒治療並交由自己處理。隨後,張某與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崔某取得聯繫,17日凌晨3時,潘某、崔某從張某家中以2.16萬元人民幣將嬰兒買走,後又以3萬元將嬰兒轉賣於其他犯罪嫌疑人。調查抓捕
2013年8月2日下午,由陝西省富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楊建龍帶隊的辦案民警,突然自山西省轉戰至河南省滑縣,請求當地警方協助抓捕涉嫌參與拐賣嬰兒的“老王”。滑縣公安局民警迅速投入戰鬥,通過各種手段,及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老王”,原來他就是滑縣四間房鄉大呂莊村村民王某。
2013年8月3日晚10點,滑縣警方聯合富平警方,在“老王”的家中將其一舉抓獲。
經突審,王某交代,他同本村一名年輕女性嫌疑人黃某,帶著內黃縣梁莊鎮3名購買男嬰的村民,駕車專門到山西省以5萬元價格購買被陝西富平醫生轉手倒賣的新生男嬰“來小孩”。
2013年8月4日凌晨1點,兩地警方連夜趕至黃某的家中抓捕。此時,黃某的丈夫王某在阻撓抓捕其妻,又高又胖的他持剪刀將滑縣公安局刑警葛紅亮的右手中指劃傷,最終被辦案民警一同制服後,將嫌疑人黃某成功抓獲歸案。
黃某交代,被拐男嬰“來小孩”被其介紹給內黃縣梁莊鎮小後河村其娘家親戚朱某收養。當即,滑縣警方會同富平警方趕赴內黃縣梁莊鎮,與梁莊派出所民警協商解救嬰兒方案。
解救嬰兒
接到通知時已是凌晨1點50分。內黃縣公安局梁莊派出所指導員田育兵立即喊來值班民警出發了。由於天黑路不好走,來到梁莊鎮小後河村已是凌晨2點半左右。由於地形不熟,過了好大一會兒才找到朱某的家。田育兵說,通過實地查看,這是個普通宅院,四周院牆高約2.5米。為防止意外,民警先在四周布控好。他先上前敲門,可連續敲了幾下,裡面一直沒有回應,但屋內的燈亮了起來。
參與解救嬰兒的派出所民警焦隆說,他藉助跑步當即跳到南牆上,進入院內,田育兵也緊接著翻牆進入。“當即把堂屋門打開,並控制了正在打電話的朱某。”焦隆說,田育兵趕緊找來大門鑰匙,將大門打開。與此同時,焦隆在裡屋見到了躺在床上的嬰兒及朱某的妻子。
經詢問得知是朱某打電話叫來的兩個哥哥。雖然向對方亮明了身份,但是對方很不配合,雙方還發生拉扯。在經過民警一番法律教育後,朱某三兄弟極不情願地看著民警將嬰兒帶離。
陝西富平婦產科醫生涉嫌拐賣嬰兒案有最新進展,當地警方分別從山西省運城市和山東省菏澤巿,成功解救兩名女嬰,經查系富平縣薛鎮產婦王某被拐賣的雙胞胎女嬰,身體狀況良好。該案被解救嬰兒達到3名。
2013年8月10日,又有兩名雙胞胎嬰兒在社會各界的關注下,回到了父母和家人的懷抱。
審理
案件發生後,張淑俠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莉、副院長姚軍民等3名領導已經被免職,還有縣衛生局領導等多人被問責。2013年12月25日陝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官網上發布公告,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醫生張淑俠拐賣嬰兒案將於12月30日上午9時在該院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控,張淑俠分別於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拐賣7名兒童,並致其中一名嬰兒死亡,在此過程中,受害兒童分別被賣到河南、山東以及陝西富平本地,張淑俠從中獲利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渭南市檢察院以拐賣兒童罪對被告人張某某提起公訴。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張淑俠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多人,並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七)項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中起訴書指控第4、5起事實因涉及個人隱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該兩起犯罪事實的法庭調查部分不公開審理。庭審中,新生兒父母是否感染傳染病、新生兒能否通過父母傳染疾病成為論辯雙方辯論的焦點,對於法官和公訴人的提問,被告張淑俠多次以自己不太了解傳染病和遺傳的知識為由進行回答。
被告人張淑俠的辯護人向法庭提交了1998年以來,張淑俠獲得的15份榮譽,15份以及近百位患者的請願書作為新證據。建議法庭在量刑上給予考慮。控方認為兩份證據與定罪量刑無關。審判長則表示待合議庭庭後評議再對這兩個證據做出認定。最後陳述時公訴方認為,被告人張淑俠的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醫德缺失,法制觀念淡薄,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張淑俠也在做最後陳述時表示悔罪並面向旁聽席多次鞠躬表示歉意。
宣判
2014年1月14日上午9時,陝西富平產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兒童案在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張淑俠犯拐賣兒童罪,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公開宣判歷時約15分鐘,宣判後,張淑俠表示將考慮是否抗訴。
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淑俠以獲利為目的,將多名嬰兒拐賣給潘某某等人,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公訴機關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公訴機關認為張淑俠拐賣兒童致1人死亡的情節不能成立,但該名嬰兒被拐賣後,潘某某認為該嬰兒已死亡將其拋棄在垃圾溝內,張淑俠應承擔該嬰兒被拋棄無法找到的責任。
法院認定,被告人張淑俠身為醫務人員,利用診療之便,採取編造嬰兒感染難以治癒疾病,身體有畸形等手段,拐賣新生嬰兒多人,其行為違背職業道德和社會倫理,主觀惡性極大,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張淑俠雖有坦白情節,但綜合全案犯罪事實依法應從嚴懲處。
依據刑法相關規定,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淑俠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官方表態
2013年8月8日下午,陝西省省長婁勤儉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富平縣拐賣新生兒案件處置工作。他強調,要依法嚴厲打擊犯罪分子,不惜一切代價解救被拐賣兒童,給民眾和社會以交待。不管案件背後的成因多么複雜,這55起報案的性質已經不僅限於棄嬰和販嬰,而是涉及販賣、遺棄乃至故意殺人等多種可能的刑事案件。面對這樣的案件,當地公安機關對這55起報案涉及的嬰兒,必須盡最大可能做到“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少數醫生涉嫌拐賣新生兒案發生後。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多次批示,要求依法打擊犯罪,依紀追究責任。已根據民眾舉報立案5起,“7·20”案件中的新生兒和此前被販賣的一對雙胞胎已經獲救,犯罪嫌疑人張淑俠被司法機關控制,富平縣衛生局局長、分管副局長、婦幼保健院院長、分管副院長和分管護理工作的工會主席被免職。
婁勤儉指出,富平縣拐賣新生兒案件是一起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威脅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的惡性事件,必須紮實做好相關工作。一是繼續加大偵破力度,徹底查清案情,堅決依法打擊犯罪分子,嚴肅處理相關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為。二是逐條調查核實民眾反映的相關線索,不惜一切代價解救被拐賣兒童。三是切實搞好醫療質量安全集中整治,完善內部管理,規範醫療人員執業行為,加強醫德醫風教育。四是舉一反三,在全省各行業開展行業責任和紀律大檢查,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社會穩定。五是主動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及時公開案件查處情況。
媒體熱議
產科醫生販嬰擊穿的是制度和倫理底線中國青年報評論指出:在縣域“熟人社會”中,張淑俠的行為徹底顛覆了溫情,撕裂了人際間的基本信任。由此造成的惡劣影響,恐不亞於醫衛制度失守。這固然是一起極端個案,但它擊穿了制度和倫理兩條底線的設防,因而其警示必須超越個案,開啟一種更具普遍性的反省。
央視評論認為,如罪行屬實,不僅觸犯法律,而且擊穿了社會公德的底線,必將遭到公眾的譴責。此事件也暴露了相關醫療單位的重大管理漏洞。
“拐賣嬰兒案”敲響醫德失落警鐘
“拐賣嬰兒案”是醫德失落的一個惡果,這個惡果給世人的警醒,不能僅局限於醫院,而應該警醒所有的領域,因為一些部門已經悄然陷入“能力第一”的怪圈中了於是,一些人也就把自己的能力當做了醜陋的敲門磚;於是,也就有了這種“拐賣嬰兒案”的醜陋現象發生。“拐賣嬰兒案”折射的是醫生靈魂的失落,折射的是醫德的失落,好好汲取這種醫德失落的教訓,因為這樣的醫德失落正如傳染病一樣。德的失落,就是惡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