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田限奴婢之議

限田限奴婢之議,歷史政策,解釋為穩定社會秩序,大臣師丹、孔光、何武等建議實行限制私人占有田地和奴婢數量的政策

時,為了緩和階級矛盾,穩定社會秩序,大臣師丹、孔光、何武等建議實行限制私人占有田地和奴婢數量的政策,史稱“限田限奴婢之議”。辦法是:“諸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名田縣、道,關內侯、吏、民名田,皆無得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賈人皆不得名田為吏。犯者以律論。諸名田、畜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這個辦法制定之後,遭到了外戚丁氏、傅氏和權臣董賢的反對。 “限田”的政策未能實行。以後哀帝一次就賞給董賢田地二千頃,完全違背了“限田”政策的精神,“限田”之事再也無人提了。當時,鮑宣說,人民有七亡、七死,主要原因是“縣官重責更賦租稅”,“貪吏並公,受取不已”,“豪強大姓蠶食亡(無)厭”,“苛吏徭役,失農桑時”,“酷吏毆殺”,“治獄深刻”等。當時的階級矛盾已十分尖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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