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泰通用銀券

阿爾泰通用銀券

簡介阿爾泰通用銀券是民國初年阿爾泰辦事長官公署印發的一種臨時鈔券(期票),以元為單位,有壹元、伍元、拾元三種面值,僅流通於阿爾泰地區。 阿爾泰銀券即按每月中央撥款二萬元之數發行,流通阿爾泰地區,可憑以兌現(中、交兩行鈔票)。 民國6年(1917),北京國庫支絀,積欠阿爾泰經費甚多,阿爾泰銀券也越發越多,成為不能兌現的兌條。

簡介

阿爾泰通用銀券民國初年阿爾泰辦事長官公署印發的一種臨時鈔券(期票),以為單位,有壹元、伍元、拾元三種面值,僅流通於阿爾泰地區。
阿爾泰地區自清代以來為我國西北邊防重地,清代設有辦事大臣統轄其地。民國成立,改辦事大臣為辦事長官,仍由中央直轄,經費亦由中央按月撥解二萬元(多為當時中國銀行交通銀行鈔票)。阿爾泰銀券即按每月中央撥款二萬元之數發行,流通阿爾泰地區,可憑以兌現(中、交兩行鈔票)。

沿革

阿爾泰通用銀券,形式為橫式現代鈔票,北京印製,紙質與圖案均甚精美,貨幣單位為,與中央撥來現鈔相一致。面額有一元、五元、十元三種,正面有漢文,背面有滿文哈薩克文
民國6年(1917),北京國庫支絀,積欠阿爾泰經費甚多,阿爾泰銀券也越發越多,成為不能兌現的兌條。至民國8年(1919),因駐軍欠餉甚巨,終致釀成軍隊譁變。後經新疆省楊增新以省票7錢收兌阿爾泰兌條1元之比價全部收回兌條(當時中、交兩行鈔票1元可兌現洋1元,合銀7錢2分。以省票7錢抵付現洋1元,名義上約略相等),補發軍隊欠餉,遣散亂軍,事件始告平息。同年,中央將阿爾泰地區劃歸新疆省,改為阿山道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