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10月1日掛牌成立,1998年1月1日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下轄14個縣(區)局、13個科室、2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單位。

機構概況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10月1日掛牌成立,1998年1月1日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下轄14個縣(區)局、13個科室、2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單位,截止到2008年全州地稅系統共有幹部職工557人,負責8.4萬平方公里,所有納稅人的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及業務指導工作。
1994年全州地稅收入7994.2萬元,1996年突破億元大關,達到11209.1萬元,經過六年的持續增長,2002年突破2億元大關,達到22851.2萬元,2004年突破3億元大關,達到30689.5萬元,2007年全州地稅收入已達到61482.9萬元,比1994年增長669.09%,年均增長率16.99%,同期我州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3.44%,高3.55個百分點,地稅巨觀稅負從1994年的3.92%上升2007年的5.85%。“九五”期間地稅年均增長率為9.66%,同期我州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6.75%,高2.91個百分點,“十五”期間地稅收入步入快速增長期,年均增長率20.69%,同期我州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16.54%,高4.15個百分點,為阿壩州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2008年,全州地稅系統面對天災人禍,認真分析、及時調整工作思路,累計完成地稅收入33883.7萬元,比同期下降44.89%,完成了省局下達的必成任務。
阿壩州地方稅務局全局現有黨員43人,占總人數的66%,大專以上文化的52人,占總人數的78%。我局2005年被評為“州級最佳文明單位”,2008年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 2002-2008年連續七年保持“四好”班子榮譽符號。全州共建成1個省級最佳文明單位;2個省級文明單位;8個州級最佳文明單位;2個州級文明單位;縣級最佳文明單位1個;落實創建文明科室10個、文明服務示範崗26個,檔案管理工作達省一級標準,有32位同志被評為州級優秀稅務工作者。在全國稅務系統抗震救災表彰中阿壩州地方稅務局被評為“全國稅務系統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全州地稅系統榮立集體一等功1個,二等功4個,三等功1個;個人一等功2人,二等功6人,三等功37人。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報告;負責阿壩州地稅工作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秘書事務、信息工作、文書檔案管理、目標考核管理工作,組織辦理阿壩州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阿壩州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查督辦、機關管理、後勤事務、社會治安綜合管理;負責稅法宣傳組織工作。
二、法制科:負責綜合性稅政調查研究和綜合性稅收政策業務的協調會辦工作;負責地方稅收普法宣傳;組織實施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地方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
三、工商稅收管理科:負責營業稅、資源稅、涉外稅等所管稅種及基金、附加費的稅、費業務的徵收管理;參與起草具體徵管辦法,處理執行稅法和稅收政策、基金、附加中的有關事項。
四、行為稅管理科: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菸葉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的稅收政策和業務的指導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政策的解釋和檢查指導工作。
五、所得稅管理科: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稅收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所得稅減免管理;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等工作;負責所得稅相關政策的解釋和檢查指導工作。
六、計畫財務科:貫徹執行國家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制度和國家金庫條例;負責編制阿壩州地方稅收的中長期計畫和地方稅收年度計畫;匯總阿壩州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考核計畫的執行情況;負責管理稅務經費、固定資產、稅收票證和服裝管理;編制阿壩州地稅系統經費預算、審核、彙編下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配合監審負責組織進行離任、任期內審計工作。
七、徵收管理科: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處理執行中的有關問題;擬定阿壩州地方稅征管規範性檔案和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組織實施征管改革,研究和制訂個體、零散稅收和具體徵收措施;貫徹執行發票管理規定,負責普通發票的印製和管理工作;參與考核分管工作,負責檢查指導基層的稅收征管業務,掌握稅源動態,研究稅種結構變化。
八、人事教育科: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全系統幹部的人事、勞動工資及工資基金管理手冊、人事檔案;辦理幹部的考核、考察、獎懲;承辦對幹部的任免和調配事務;負責全州地稅系統內的編制管理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信訪工作、黨務工作,全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抓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四好班子建設。
九、監察室(內部審計科):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黨紀政紀條例在地稅系統的貫徹實施,對危害、影響地稅系統政令暢通的人和事負責進行查處,起草紀檢、監察方面的工作意見、請示、報告、總結和執法執紀文書;抓好阿壩州地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調查處理違反黨紀政紀、財經紀律、稅收政策、法律法規等問題的案件; 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建立地稅幹部的廉政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工作法》《四川省內部審計條例》做好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十、機關黨委辦:負責機關黨員的政治學習和思想教育,組織幹部、職工學習理論,負責局機關黨的建設、組織生活管理、組織發展和黨費的收繳、管理工作;工會、共青團、婦代會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負責州局“四好”班子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一、機關服務中心(事業):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十二、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負責阿壩州地稅系統計算機管理、運用軟體管理和推廣套用、軟體培訓;負責計算機設備及網路管理;規劃管理、設備管理、運用安全管理。
十三、接待辦:負責州局安排的各項接待工作。搞好接待辦財務管理,做到厲行節約,優質服務。
十四、都江堰干休所:負責管理干休所的日常事務,職工的後勤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好乾休所離退休幹部、職工黨支部的學習,開展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體育活動,做好該所住戶的協調工作,配合單位處理好離退休人員的後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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