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任務
1、負責編制轄區內農機技術推廣工作計畫,為轄區農機工作發展提供決策依據;
2、參與並檢查、指導農機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轄區農牧機械化技術推廣項目報告的編寫及項目的實施;
3、負責組織轄區內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新機具和新設備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承擔政府部門重大農機化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制定相應的推廣措施、機具配備、技術路線和實施方案等;
4、研究起草農機作業服務規範及標準;提供農機化公共信息諮詢服務,組織鄉(鎮)農機技術推廣人員技術培訓;
5、承擔基層農機化技術推廣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及業務指導;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阿勒泰市農牧機械化技術推廣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名,其中副科級領導職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