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任務
1、貫徹執行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為農牧民飲用安全潔淨的自來水提供生產建設服務;
3、負責全市農村自來水防病改水工程的實施和農村自來水水廠的運行管理工作;
4、負責維護農村自來水水廠的正常供水秩序;
5、負責農村自來水水廠的工程安全和正常供水;
6、負責各水廠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職工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
7、保證農村自來水水廠安全、高效、低成本供水;
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阿勒泰市農村自來水供水管理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名,其中副科級領導職數*名,工勤編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