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任務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參與制定城市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市區街道、道路、廣場、公廁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並依法收繳垃圾清掃保潔、垃圾清運和垃圾處置費;
4、負責城市環衛基礎設施管理,對生活廢棄物實行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積極參與城鄉結合部環境衛生的綜合整治;
5、負責環衛業務資料的收集、統計、匯總等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阿勒泰市環境衛生管理隊核定全額事業編制*名,其中股級領導職數*名,工勤編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