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來源
某網友在微博上發帖稱,貴州省納雍縣陽長鎮米落國小六年級教師胡某某,向所帶班級的學生每人收取300元費用,收費藉口:為了留住學生。如果學生小升初考試在該校參加,則退回300元;若學生想轉學至別的學校參加考試,則不退錢。
2012年2月4日,納雍縣教育局表示,胡老師收取押金的情況屬實。
收取緣由
在一些比較偏僻的農村,因家庭困難,一些家長讓孩子過早外出打工或輟學在家,給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帶來一定的影響。儘管學校老師採取包保、提高教學質量、加強學校管理、上門做思想工作等措施,但每年都會有學生流失。
胡老師教的是六年級,學生年齡偏大。有的學生已經十四五歲,容易被家長喊出去打工或做其它事,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學生流失。
在2011年9月份開學時,胡老師以開家長會、學生通知家長的方式,經過家長同意後,向每個學生家長收取300元的“保證學生順利參加國小畢業考試”押金。學生家長和老師簽訂有協定,並有收據憑證。學生順利參加國小畢業考試後,家長憑收據退還押金。
政府處理
教育局紀檢監察室就此事於2012年2月4日向校方、學生家長及胡老師三方進行調查。在調查中,多數學生家長反映是經雙方協商的,家長自願交納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學生讀到國小畢業,對學生也有好處。
對於私自收取押金,保證學生參加國小畢業考試違規行為,胡老師已經向校方作出檢查。並向家長進行道歉,在2012年2月5日前已經將押金全部退還給學生家長。當地縣教育局已經介入調查,將按相關的規定對此事作出處理。
社會反思
當今中小學生輟學主要原因不全在學校,而在於家長和社會的大形勢。社會上盛行“大學生工資不如農民工”,新“讀書無用論”像病毒一樣漫延,農村學生輟學現象日益嚴重,而當今政府重視義務教育,可責任大多壓在學校一方,地方政府很少過問的。平時,有老師把學生輟學情況反映到鄉鎮政府,請他們協助學校“保學控流”,可結果不是吃閉門羹就是只有雷聲而無雨點。
此外,《義務教育法》中雖然規定家長的責任,實際上卻極少對家長有實質性的約束,而社會中又有那么一部分家長,喜歡當“甩手掌柜”,對孩子“只生不養”,平時,對孩子的生活和學習從不過問,有的甚至還錯誤地認為:既然是“普九”,孩子讀不讀書就是你老師的責任。許多時候,為了把一些厭學的孩子勸回課堂,老師三天兩頭得往學生的家裡跑,受家長的氣是常有的事,這樣的勸學,把教育者地位降低了,把家長和學生傲慢之氣抬升了。長此下去,“保學控流”期期“控”,學生流失依舊“流”,這已經成為鄉村學校一種頑症,早已讓令鄉村教師痛心疾首、束手無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