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經濟委員會

擬訂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的政策措施;負責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的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工業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散裝水泥工作;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推進環保產業發展。 指導全市工業企業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職工崗位培訓;負責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負責全市工程、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和職工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審核送評工作;負責本科室職責範圍內的總結、匯報;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開發生產流通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國防科工委及各軍工部門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負責縣域經濟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本科室職責範圍內的總結、匯報;負責本業務會議的會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防城港市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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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發布時間:2007-9-20 點擊:1375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工業行業規劃。組織實施“工業強市”發展戰略,研究提出提高工業發展水平,加快工業化進程的規劃和目標,引導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提出全市工業布局、產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以及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的方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工業經濟綜合性政策措施和受委託提出相關政府規章草案,並貫徹落實和監督檢查;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的擬訂。
(二)負責全市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工業和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發布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制訂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工業企業物流發展;建立煤炭、電力、石油等重要物資運行調控機制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電力工業發展建設,負責電力運行調度,電力企業運營協調工作;負責全市鐵路、公路、水路、郵政、電信等部門年度運輸和生產的綜合協調。
(三)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具體組織實施。提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實施意見;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擬訂工業企業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安排市財政企業挖潛改造資金和產業結構調整資金;協助自治區經委管理國家限額以下技術改造項目和申報國家限額以上技術改造及國債項目;指導企業利用外資和開展國際化經營。
(四)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工作。擬訂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的政策措施;負責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的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工業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散裝水泥工作;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推進環保產業發展。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機械、冶金、有色、石化、建材、煤炭、輕工、紡織等工業行業的發展規劃、行業政策、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電力行業執法監管和鹽業管理工作;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行業歸口管理的工業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監管;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的建立和發展。
(六)負責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規範企業行為,指導非國有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擬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和投融資擔保體系,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責工作。
(七)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工作和船舶工業行業的管理;承擔國防科工委及各軍工部門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
(八)負責全市工程、經濟、職工教育系列的職稱改革工作;負責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工作;負責全市工程、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和職工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審核送評工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經濟委員會內設5個職能機構。
(一)秘書科
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承辦機關文秘、政務信息、電子政務、督查、督辦、對外聯絡、信訪、接待、提案、機要、檔案、保密、後勤、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審核、起草或參與起草重要檔案、報告、總結和委領導重要講話稿;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委機關的行政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委機關財務工作。
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委機關幹部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委機關和委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調配、選拔任用、獎懲、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管理、人才信息、科技人員管理、委機關幹部培訓等工作;負責委機關黨務、宣傳、紀檢、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制訂全市工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規劃;指導實施全市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企業智力引進,開展國際間有關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的合作。
指導全市工業企業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職工崗位培訓;負責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負責全市工程、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和職工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審核送評工作;負責本科室職責範圍內的總結、匯報;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研究提出工業經濟運行方面的政策措施;收集、匯總、整理工業經濟運行有關信息,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經濟運行動態信息;負責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監測工業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生產經營情況,建立相應的運行調度機制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協調煤炭、電力、石油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供應和供需銜接;制定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協調指導實施計畫用電、節約用電、合理用電工作;建立重要物資緊急協調調控機制,制定應急協調工作預案,協調指導各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應急措施,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運;指導、推進工業企業物流發展;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協調,指導、開展多式聯運工作;承擔企業減負的有關工作。
負責承辦與工業經濟有關的地方性政策措施、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調研、起草工作;組織研究工業經濟的重大課題,針對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對工業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
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開發生產流通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國防科工委及各軍工部門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負責縣域經濟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本科室職責範圍內的總結、匯報;負責本業務會議的會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規劃與技改科
組織制訂我市工業發展規劃和目標,研究提出工業布局和結構調整方案以及促進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項目前期研究,制訂公布工業投資指導目錄,發布工業產業政策信息;協調解決工業涉及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政策性問題。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區建設和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督促工業區的建設工作;協調工業區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指導工業區的招商引資工作。
指導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工作,編制下達年度技術改造項目投資計畫、市財政挖潛改造資金項目計畫和市財政產業結構調整資金項目計畫;組織申報自治區財政挖潛改造資金和自治區財政產業結構調整資金項目;擬訂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審批、核准及備案本市許可權內的技術改造項目;負責組織申報自治區許可權內的技術改造項目和須國家審批、核准及備案的技術改造項目,協調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實施;協助自治區做好技術改造項目減免稅的審核確認工作;匯總分析全市工業技術改造投資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招標工作;指導企業利用外資開展國際化經營。
負責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發展方向,組織制訂高新技術產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提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規劃、計畫;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產業共性關鍵技術開發、產學研聯合、技術引進及消化吸收、重大裝備國產化的工作;指導技術創新服務體系的建設工作;制訂全市企業信息化發展計畫,指導工業企業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市經委口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中介組織;負責本科室職責範圍內的總結、匯報;負責本業務會議的會務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產業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電力、煤炭、石油工業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電力、煤炭、石油行業管理;組織制訂地方能源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範、技術標準;對電力、煤炭、石油等能源進行綜合平衡和最佳化配置,編制電力生產供應年度計畫和調控方案以及計畫用電、節約用電措施;協調指導電力、煤炭、石油生產企業的生產經營,處理電力、煤炭、石油生產和供應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電力發展規劃,電價改革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與監督;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資格證的審批工作。
研究制訂全市機械、汽車、冶金、有色、化工、建材以及輕工、紡織、醫藥、食品、鹽業等行業發展規劃和產品布局,推進行業結構調整;貫徹落實行業政策和法規;負責組織制訂行業技術規範;協助組織行業技改項目、技術進步項目和中藥材規範化種植等項目的申報;協助開展行業科技成果、產品質量等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食品添加劑生產管理辦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酒類管理條例》;負責全市醫藥儲備管理和藥品、器械的緊急調度工作。
負責擬訂全市工業企業貫徹實施國家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法律、法規、政策的辦法措施;依法制定全市工業企業節能節水、綜合利用、再生資源與報廢汽車回收、工業環境治理和環保產業的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法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再生資源(產品、項目)、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和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清潔生產和環保產業發展;負責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與工業環境治理等重大示範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散裝水泥工作;負責本科室職責範圍內的總結、匯報;負責本業務會議的會務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中小企業科
對全市各種所有制、各種形式的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實施巨觀指導和管理,規範企業行為;研究制訂扶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指導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審核工作;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對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和投融資擔保體系;負責管理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鄉鎮企業發展基金;制訂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產權交易的辦法,指導企業開展產權交易;協調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問題。
研究制定全市糖業的發展規劃,推進糖業結構調整;提出制定糖業產業政策和法規的意見;監測、分析全市製糖行業生產運行動態,協調解決全市榨季生產的砍、運、榨、煉、銷以及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製糖企業開發新產品、加強產品質量監管,引進推廣新技術,促進綜合利用;研究、制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主要農產品深加工工業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農產品加工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負責本科室職責範圍內的總結、匯報;負責本業務會議的會務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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