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信息化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七)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規劃和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及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 (八)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簡介

根據《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區委員會、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政府關於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港區發〔2010〕23號),設立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將原區經濟貿易局指導工業行業的職責、中小企業局的職責、推進政府信息化工作職責劃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主管全區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促進信息產業發展等職責。
(三)加強對全區工業的統籌協調,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加強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工作,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加快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促進工業做大做強做優。加快推進全區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化、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
(二)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信息化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建立煤、電、油等重要物資的運行調控機制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投資的組織實施,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和備案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節能項目評估;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
(五)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振興全區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
(七)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規劃和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及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
(八)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擬訂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全區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的工業行業管理,負責全區鐵路、公路、水路、郵電等年度運輸和生產的綜合協調。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人事、機構編制、財務、後勤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報告等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宣傳、新聞發布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工業管理股
負責全區綜合經濟運行統計和分析,提出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的建議,推進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日常運行,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協調煤炭、電力、石油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供需銜接;負責交通運輸、工業企業物流的綜合協調;指導工業、信息化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機械、輕工、食品、醫藥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開發生產、經銷的行業安全生產及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煙花爆竹行業規劃和有關標準、規範;承擔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
擬訂產業結構調整和重大項目布局方案;組織編制區域性工業和信息化規劃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工業項目前期研究;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有關重大科技創新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編制全區技術創新項目計畫,指導企業創新和技術進步;指導行業執行產品標準和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工作,包括新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節能項目評估審核的相關工作;負責編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專項資金項目計畫;負責審批、核准、備案規定許可權內投資項目(含利用外資);組織協調重點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的實施;組織上報須國家、自治區、市審批、核准、備案的項目;承擔全區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減免稅的審核確認及上報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節能環保規劃及促進政策、措施;依法負責清潔生產審核,對審核報告組織評估;實施技改節能項目評估和審查;負責實施節能檢查與考核;負責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與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三)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信息化股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連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軟體業發展;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人員編制

防城港市港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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