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大清國一號界碑位於北崙河出海口即竹山港舊碼頭旁的小山坡上。碑高1.7米,寬0.7米,厚0.4米,用沿海所產的海蝕岩鑿成。清光緒十六年四月(即1890年4月)立,碑文為當時的清政府界務總辦、四品頂戴欽州直隸州知州李受彤所書。這塊因長年日曬雨淋而益顯滄桑的巨石,就以這樣崛強的方式屹立著。界碑正面,寫著“大清國欽州界·知州李受彤書·光緒十六年二月立,”塗著紅漆的界碑上莊嚴雄渾的“大清國欽州界”幾個大楷透著一 股不可侵犯的凜然正氣,向每一個遊客訴說著100多年來的每一段歷史。
背景
1885年6月9日,清政府和法國在天津簽定的《中法越南條約》,條約規定,兩國邊界自竹山起界,循北倫河自東向西,以河心為界線。防城港市與越南的邊界線,從竹山的北倫河口至峒中的北崗隘,長200多公里,全段以石碑為標緻,共立1至33號界碑。其中以河為界的,雙方各於已方河岸相對立石,以山為界的則 雙方共立一塊界碑,一面書“大清國欽州界”(當時防城屬欽州府轄),一面書“大南”(即越南)。 竹山一號界碑位於東興鎮竹山村的北崙河入海口,是大清國界碑。一號界碑豎立在竹山村邊的一棵大榕樹旁,碑石是用堅硬的海石鑿成,高六尺余,寬二尺余,厚尺 余,上面正楷陰刻的字為“大清國欽州界”。當時竹山屬欽州所轄,故名“欽州界”。據史料記載,公元1886年11月至1888年5月間,清政府代表鄧承修與法使(越南當時為法國殖民軍占領)會勘疆界。開始,法使仗勢欺人,要將白龍半島 一半劃出中國,在白龍半島上豎埋第一號界碑。鄧承修正氣凜然,據理力爭,終將起界定在竹山,維護了國家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