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氏慧2012因販毒被捕,是越南歷史上最大尼古丁類案件的從案者,該案件設及海洛因達2噸,從寮國販運5000磚海洛因及數以千粒藥丸到越南和中國,共有30多人被判處死刑。阮氏慧於2014年被判處死刑,她曾抗訴,但被法院駁回。
為逃避死刑,於去年8月以5千萬越南盾(約1.5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兩度向同獄男囚犯阮川雄(Nguyen Tuan Hung)購買精液,男囚犯收錢後,將裝有精液的塑膠袋及注射筒放到指定地點,方便阮氏慧利用上廁所時帶回再自行注入,進行自我受精並最終懷孕。
根據越南法律,懷孕或是擁3歲以下小孩的女囚不得處以死刑。即使已判處死刑,也將改判為無期徒刑。由於阮氏慧被發現時已經懷孕8月,預計在2016年4月份分娩。孩子出生後,她將獲得減刑,改為終身監禁。在此案中,有四名獄警因涉嫌玩忽職守而被停職。